【政经】乌鲁木齐发生一起爆炸案

参见《财经》杂志“财经速览” 2009年04月02日 20:15

  据新华网4月2日消息,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4月2日14时许,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伤者无生命危险。

  2日13时许,42岁的四川籍男子韩某携带一装有爆炸装置的黑色布包,进入乌鲁木齐市河滩路附近某公司一楼办公室内,声称该公司拖欠其劳务费,扬言如不给付,就实施爆炸。当时有三人被堵在公司办公室内,其中一人乘其不备及时离开,并疏散公司其他人员,另两名工作人员在室内与其周旋。

  14时10分,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两人乘机冲出,此时,韩姓男子引爆装置,当场死亡。两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无生命危险。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介绍,事发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刑警、特警、交警火速派出警力进行现场勘查,设置警戒线,疏导交通,搜集证据。

  经初步了解,施爆者韩某声称该公司拖欠其4500元劳务费,诉讼后法院判决其败诉,韩某不服判决结果,遂策划对这家公司实施爆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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