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改革:中国份额应超过日本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01日 20:01
按2008年IMF通过的改革份额计算公式的决议,并依据2008年的数据计算,中国的份额将仅次于美国

  不过,当时IMF改革工作组只提到把1997年IMF的决议付诸实施。上述央行官员说,“对于今后是否继续发行SDR,还要考虑。”

IMF改革不容缓

近十多年,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却远远落后于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

  最近,关于IMF增发特别提款权有了新进展。据央行官员介绍,最近,美国财政部提出,要考虑支持增发SDR,英国也提出在IMF增资中要大幅提高增发SDR。

  目前,中国在IMF中份额相当于80.9亿个单位SDR,占总份额的3.72%;美国(17.09%)、日本(6.13%)、德国(5.99%)、英国(4.94%)及法国(4.94%)均位列中国之前。按当前SDR兑美元“汇率”粗略计算,中国在IMF的份额可折合120.9亿美元,而IMF的SDR总计仅相当于3250亿美元。

  2008年IMF通过决议,改革了份额的计算公式,但目前还没有按新公式调整各国的份额。央行官员说,2008年的IMF决议用2005年的数据计算,中国的份额占比应该达到约6.3%,但这仍是被低估的。“如果更新至2008年的数据,中国将仅次于美国。”

  据央行官员介绍,IMF份额的计算公式,考虑四个因素,一是国内生产总值(GDP),要综合考虑名义汇率GDP和购买力平价GDP;二是外汇储备;三是开放度,即综合考虑经常账户的收入和支出;四是波动性,即经常账户波动的方差。

  上述央行官员表示,以上四个因素,除了第四个因素,其他三个中国都高于日本。所以,综合考虑,中国在IMF的份额应高于日本。■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