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改革:中国份额应超过日本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01日 20:01
按2008年IMF通过的改革份额计算公式的决议,并依据2008年的数据计算,中国的份额将仅次于美国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霍侃 李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改革能否有所突破,国际社会对4月2日G20伦敦金融峰会寄予厚望。

IMF改革不容缓

近十多年,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却远远落后于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

  本次峰会议题众多,中国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对IMF进行改革”,具体目标指向特别提款权(SDR)的发行和分配,以及与此相关的份额和投票权的变化。

  央行一位熟悉情况的官员向《财经》记者透露,中国先寻求落实1997年IMF第四次章程修订及相应的SDR分配决议,在此基础上考虑进一步扩大SDR的发行。

  在G20伦敦峰会前夕,中国央行已对此议题有了系统性的主张。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3月23日发表《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一文后,“创造超主权国际储备货币”的倡议激起全球反响。同时,周小川也指出,这是长期内才能实现的“理想目标”。

  但中国对G20伦敦峰会有更为务实的诉求。周小川文中,改革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循序渐进、寻求共赢”的十六字方针,恰恰涵盖了央行准备G20伦敦峰会的思路。“小处着手”即指“应特别考虑充分发挥SDR的作用”。

  1981年之后,加入IMF的国家从未得到过特别提款权。1997年IMF第四次章程修订后,同意向这些国家发放SDR,然而这个承诺却一直没有兑现。目前,1997年制定的SDR分配决议已经得到131个成员国(占投票权比重的77.68%)政府的批准,而美国国会一直没有批准。

  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后,20国集团牵头成立了四个工作组,其中之一就是IMF改革工作组。

  上述央行官员说,在IMF改革工作组的会议上,多数国家是赞成首先履行1997年的决议,即为新的成员国增发、补发SDR,特别是促使美国国会通过该决议。

  “这些年SDR始终没有发放,本来大家觉得可能性不大。”上述央行官员透露,但在IMF改革工作组的讨论中,改革小组的牵头者之一澳大利亚赞成提出发放SDR的主张,“金砖四国”协调后也一致同意。“美国最初有些犹豫,由于美国本来同意过,只是国会没有通过,所以美国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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