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名患者因透析感染丙肝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01日 14:31
两家医院管理不善并存在感染隐患,责任人被免职;卫生部拟就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展开全国检查

开展血液透析的医院要进行登记

  继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感染致新生儿死亡事件之后,此次山西省的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再次暴露出有关医院管理的混乱,且由此引发的院内感染已经严重威胁到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卫生部在通报中表示,血液透析感染事件暴露出医院在依法执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淡薄,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力;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医院仍存在监管漏洞。因此,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卫生部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全面检查。对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要进行登记并形成名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并组织逐一检查。卫生部也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定期检查。

  然而,医院自身管理不善只是院内感染发生的原因之一,山西省两家医院的不规范行为在事件被发现之前,并未得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纠正。

  实际上,“严打”式的全国检查也只能奏效一时。身为医疗机构监管者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也是减少院内感染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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