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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与中石油将合资经营LNG码头

   [2009年03月19日 08:23]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中石油与大连港各持股75%和20%,大连港得以进入LNG码头业务

  【《财经网》综合报道】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2880,下称大连港)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1857,香港交易所代码:00857,下称中石油)以及一家投资公司,将共同出资26亿元成立合资公司,投资经营大连新港的一个LNG码头。
  大连港3月18日公布了这一消息。合资公司名称为中石油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中石油将持有合资公司75%的股权,大连港持有20%的股权,其余5%的股权由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
  大连港表示,由公司出资的5.2亿元将使用内部资金,以及不久将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进行支付。
  LNG码头的最高预计投资额为60亿元。依据合资经营合同,最高预计投资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采用银行贷款、股东贷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该LNG码头预计于2011年开始运营,将主要为辽宁省的LNG用户服务。LNG码头包括一个LNG专用运输船泊位以及一个拥有三个LNG储罐和相关气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接收站。
  大连港认为,投资合资公司能够使公司进入LNG码头业务领域、增加港口增值服务业务、扩大收入来源。■

(《财经》记者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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