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偿贷”鼓励大学生下基层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3月18日 17:51
毕业生就业再出新政,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毕业生就业再出新政,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兰方】
再过百余天,2009届的高校毕业生们即将跨出校园大门。611万名应届生的就业问题,成为“保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继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下称《就业工作通知》)后,教育部于3月17日再发《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下称《政策公告》),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尤其对参军或去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完成一定服务期限后可由政府代偿助学贷款。

吸引大学生下乡参军
  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仍在突出位置,要“吸引大学生下到城乡基层、参军入伍”。
  此次新发的《就业工作通知》提出了八项政策建议,首先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中国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洋告诉《财经》记者,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剧增,大城市接收能力有限,岗位必然往基层渗透,“基层”往往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
  但对大学生而言,有关方面的号召不是其考虑的首要因素。中国政法大学的小范告诉《财经》记者,她不愿回农村工作,一是因为一旦回去了,就很难再走出来;二是下到基层不一定能学到东西、锻炼自己,反而浪费了最好的光阴;三是城乡差距太大,自己难以融入当地环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叶同学则表示,他有兴趣尝试两年至三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支教等项目,而真正要长期下到基层则需要更慎重的考虑。这些项目可以缓解自己的就业压力,提供基层工作经验,更重要的是,有回到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
  长期的发展成为大学生们的重要考虑。最新发放的《政策公告》在这方面提出了新的方案。就业方面,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就学方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十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于入伍大学生,同样有着类似优惠。比如,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等等。
  解决大学生的“远虑”之外,《政策公告》提出对入伍大学生以及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以解决大学生的“近忧”。
  对立志考研深造的同学,加分、优先录取等条款必然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一些应届毕业生表示,这些优惠今后能不能真的落实,则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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