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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应停建经济适用房、大力发展廉租房

《财经》记者 程华   [2009年03月06日 23:17]  

廉租房为最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其他人都应通过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财经网》专稿/记者 程华】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应停建经济适用房,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
  3月6日上午,蔡继明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指出,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以销售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具有诸多弊端,在现实中,不少低收入居民依然买不起,结果是既不经济又未能有效达到保障的目的。
  “在当前社会诚信系统不完善的条件下,经济适用房很容易流入到追求升值的投资者手中,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他说。
  同时,由于经济适用房偏离了市场化轨道,直接由政府定价、政府交易,开发商变成了承建商,势必给相关部门提供权力寻租的空间,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在与其他两位委员递交的联合提案中,蔡继明等人建议,停建经济适用房,把推行廉租房制度当作解决低收入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去年以来,面对低迷的楼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何去何从曾引起社会热议,不少城市宣布停建经济适用房,湖南等地则改变经济适用房供应方式,改以货币补贴形式。与之相反,北京宣布了更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建设计划,推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调控、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保障模式。
  对此,蔡继明等人认为,廉租房为最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其他人都应通过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不能混淆保障与市场的边界。
  他们建议,政府一方面可以适当放宽享受廉租房政策的标准,多解决一些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同时加强调控,防止房价持续过快上涨;对于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可以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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