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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丽雅:中国应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

《财经》记者 张瑞丹   [2009年03月06日 08:52]  

除了因地制宜地出台保护标准并严格执行,中国还应该打破多头管理的怪圈形成合力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瑞丹】“饮用水的水源地不仅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还要‘因地制宜’,考虑各地区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差异。”3月4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环保局副局长瞿丽雅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目前虽已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来限制人类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但实际上,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以贵州为例,作为中国惟一境内没有平原的省份,贵州省的地形以高原山地居多;仅喀斯特地貌,就占全省面积的60%以上。
  “受喀斯特地貌影响,这些降水经过径流,流入溶洞或者山谷;传统上人靠水源而居,往往就居住在离水源地不远的山坡上。”瞿丽雅解释说。
  而按照国家标准,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应该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等活动。也就是说,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减少人类活动,以避免对水源造成污染。但她告诉《财经》记者,事实上,有些地方的水源地就紧挨着农田,“一旦下雨,化学肥料就随着雨水流入水源地,对水源造成污染。”
  瞿丽雅建议,国家需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将人类活动彻底退出到一定的范围之外。而这个范围的界定,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特点,分别制订出标准;毕竟,标准的制定不仅需要考虑水源保护本身,也需要考虑原本居住在水源地周围的居民的安置。
  对于一些地理情况复杂、难以完全实现人类活动退出的区域,可以在敏感区域加强管理,设立多个水质监测点来进行监控。或者在附近有人类活动的取水点周围,加大建设投资,建立水质净化系统,通过将排入取水点的水体再次净化,来防止受到污染的径流水体进入取水点,或降低污染风险。
  不过,要达到“因地制宜”的效果,还面临种种矛盾和困难。瞿丽雅就告诉《财经》记者,在饮用水管理方面,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多头管理。
  也就是说,水源地周围的建设工程、农业发展等方面分别由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分别管理。要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势必要牵涉到多个部门的利益。
  “假如能够把多个部门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以专项经费规划的形式投入保护水源地,解决饮用水安全的工作,那么,最终这股力量将不再是分散的,而是像拳头一样用出去。”瞿丽雅对《财经》记者强调。
  她指出,目前国务院提出的各项有关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为饮用水水源地,尤其为处在中西部的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改善机遇。
  “与其各个部门分头行事,不如集中力量,制订一个统一的农村环境改善规划,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解决问题”,瞿丽雅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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