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迄今全国最高的货币补贴,符合条件的常州市家庭每户直补8万元;房价下行的背景下,货币补贴和实物补贴的争论再起
【《财经网》专稿/记者 宫靖】继长沙、沈阳等地停建经济适用房之后,江苏省常州市也高调宣布停建经适房,改为货币补贴。
2月25日,常州市市长王伟成对外界宣布这一消息。经济总量在江苏省居于前列的常州市将实施迄今全国最高的货币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直补8万元用于购房。
当天,常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称,2009年将对一万户已婚且持有市内五区户籍三年以上、符合经适房条件的家庭实施直补。具体条件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以下”。
这份意见还规定,直补8万仅是2009年的政策,2010年可能会视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而领取补贴后购买的商品房,在房产证上将被标为“经济适用房”,房主没有完全产权。如果房主交易该房,须归还8万元补贴。
常州市房管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财经》记者表示,常州市近年一直坚持建设经适房的路线,2007年一度提出五年规划以其实现全部市民“居有其所”。仅2008年全年,就有3500套经适房交付市民。
但数年下来,此路线弊端也已显现。不少住上经适房的市民并不开心,原因是相对集中的经适房改变了他们原有的生活习惯,如许多人必须要赶很远的路去上班,部分市民的孩子要由好学校转往差学校等。
另一个背景是,在全国房价下行的2009年,常州商品房存量较大。房管局认为,常州房价稳定,2008年底全市商品房均价3886元/平方米,与2007年均价相比几乎持平。
在两大背景下,当地政府认为“保增长,扩内需”与“重民生”其实可以结合起来。当地形容此经适房新政为“‘砖头’改为‘人头’”。
2008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业开始下行,2009年初各个地方政府纷纷推出减税、放宽购房入户等自选动作救市,不少地方开始酝酿停建经适房实施货币补贴,以期消化存量房。仅在2008年,就有长沙、沈阳等城市启动经适房货币化补贴。在补贴金额上,沈阳每户补5.5万元;长沙无房户每户补8万元,住房困难户每户补5万元。
而全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执行中一直存在两条路线,一条是建设部和全国大多数城市正在实施的实物补贴,即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卖给住房面积和收入在标准之下的市民。支持者的一条重要理由是,在经济适用房政府推行的十年(1998年至2008年)中,房价还是不断猛涨。部分民众买不起商品房,由政府供应经适房具有其现实意义。
另一条则是汲取东南亚和欧美部分国家的货币补贴经验,按家庭困难程度不同,直接补给不同数量的货币,以支持困难家庭购买当地商品房。后者在江苏省内即有先例,如南通市早在数年前即如此。
由于目前一些地方经适房的价格已接近商品房,上述两条路线的争论再次显现。南通直补数年以来,在房价下跌前,市民普遍认为地方政府数万元的货币补贴不够,一再呼吁政府直接建设经适房。但随着房价普遍下行,部分市民不再排斥现金补贴,转而要求政府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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