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出国考察”等名义,帮11人偷渡日本,一审被判七年徒刑
【《财经网》综合报道】以“出国考察”“参加会议”等名义,先后帮助11人偷渡到日本,并从中获利,原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陈征等四人,近日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罪名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
现年52岁的陈征,原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该中心与日本方面,有着人员培训方面的业务往来。
在工作来往中,陈征与同事严军艳结识了北京龙马企业家服务有限公司日本商务部负责人张永胜和职员王兵,该公司专门从事出入境中介代理服务。
2005年6月,张永胜与陈征、严军艳联系,计划组织赵女士等三人到日本参加“洋上研修”考察团,而实际上赵女士等人与考察并无关系。此后,陈征等人即开始积极实施计划,并分工合作:由张永胜提供人员名单,并编造虚假公司材料、工作单位及职务证明;陈征与日方联系获得邀请函;严军艳为出境人员办理签证手续。
成功到达日本后,赵女士等三人非法滞留在日本打工,后被遣送回国。张永胜、严军艳从中各获利1.5万元,陈征从中获利3万元。
尝到甜头后,陈征等人在2006年9月采取同样方式,以参加“环保会议”的名义,帮助八人于同年11月偷渡至日本,并滞留当地打工。此后,其中四人被遣返回国,其余人员至今未归。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为,陈征等人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因此,法院一审判处陈征和张永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7万元;判处王兵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万元;判处严军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2万元。
宣判后,除严军艳外,其余三人均已上诉。■
(《财经》记者 朱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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