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证监会谴责新鸿基销售手法失当;回购计划涉及总金额8500万港元
【《财经网》专稿/驻香港记者
王端】香港证监会完成首宗雷曼迷你债券事件调查。周四(1月21日)晚间,香港证监会谴责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鸿基)的销售手法失当,并披露新鸿基已同意按原价回购迷你债券。
香港证监会估计,新鸿基的回购计划涉及总金额达8500万港元。雷曼迷你债券银行苦主大联盟发言人陈光誉表示,“希望其他金融机构也承认销售手法有缺失,向中小投资者作出全数赔偿。”
香港证监会周四晚间指出,“就新鸿基自2002年起向客户销售雷曼迷你债券所涉及的内部系统及监控措施,作出谴责。”
新鸿基对此表示,将以基本票面价值全数回购310位零售客户所持有的雷曼迷你债券。但公司指出,有关行动“并不代表就任何责任或过失作出承担”。
新鸿基并与香港证监会达成协议,新鸿基将委聘独立的审计师事务所,检讨内部监控及合规制度,若18个月内,证监会再发现有类似问题发生,将暂时吊销其牌照三年。
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新鸿基金融集团,为香港知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拥有资产200亿港元,此次回购行动料对其整体财务状况影响较微。
香港证监会及金管局早前曾公布迷你债券调查报告的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增设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措施及检讨现行监管架构等。
自去年9月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至今,香港数千名购买雷曼迷你债券及相关产品的投资人多次举行示威游行,抗议金融机构误导他们购买有关金融产品,该等产品涉及金额约200亿港元。
所谓的雷曼迷你债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券,而是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CLN(信贷挂钩票据)。其实际操作和结构非常复杂,资金最终投向了自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已变得臭名昭著的、目前少有市场交易量的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债务抵押证券)和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贷违约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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