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四人均获重刑。图为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从左至右)2008年12月29日出庭受审。
四人均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彦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肖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财经网》快讯/记者 朱弢
发自石家庄】1月22日下午,“毒奶粉”刑事系列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一审宣判。第二批被判决的是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四人。此四人所涉案件2008年12月29日公开审理,四人均被指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法院判决,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彦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肖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财经》记者了解,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关系密切。32岁的高俊杰,原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与其同龄的肖玉,是他的妻子。夫妻俩在正定开着一家加工厂,生产水蛋白。年逾半百的薛建忠,经营着一家食品销售店,跟高俊杰是师徒关系。而张彦军则是薛建忠、高俊杰专门雇佣的用于研制、生产三聚氰胺的技术工人。
根据检方指控,2007年8月,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吨1万余元的价格,从张彦章(另案处理)处购买了六吨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对外声称“蛋白粉”并加价销售。因薛建忠嫌购买价格高、赚钱少,遂向高俊杰提议自行配制生产。
高俊杰、张彦军、肖玉在虽然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但仍在2007年11月,“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所谓“蛋白粉”,其中以三聚氰胺、麦芽糊精和乳清粉为原料。
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近一年的时间里,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在正定县雇佣工人生产“蛋白粉”200余吨。其中高俊杰给赵怀玉(另案处理)七吨,销售金额9万余元;其余均由薛建忠销售给黄瑞康(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110余吨,销售金额123.07万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到最后陈述阶段,这四名犯罪嫌疑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高俊杰表示,如果知道三聚氰胺添加在牛奶中会有这么大的危害,“打死我也不会生产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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