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商业银行可以正式申请进入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债券交易
【《财经网》专稿/记者 乔晓会】1月19日晚,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允许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
试点期间,上市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以及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
相关商业银行在其债券专用席位内,只能使用本银行账户从事债券交易。试点期间,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暂时不变。
为保证交易安全,及时发现风险,银监会和证监会将建立联席监管制度,交易所和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要提供相关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结算等业务活动情况的报告。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一位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上述《通知》下发后,意味着上市商业银行将可以申请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而交易所正在研究应对商业银行进入后,给固定收益平台的债券交易带来的影响,并对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制度加以修改完善。
上交所正在研究如何壮大券商作为固定收益电子交易平台一级交易商,期望能和同将成为一级交易商的商业银行充分竞争,提高整个收益平台债券的流动性。同时,还将研究新产品,如债券远期交易等吸引商业银行参与进场交易。
2007年下半年上交所推出的固定收益平台被称为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截至去年10月有27只国债、14只公司债、17只分离债和68只企业债进行交易。交易商有140家,14家券商和两家保险资产公司为一级交易商对国债进行双面报价,平台累计成交453亿元;其中交易商之间交易283亿元,交易商跟客户之间交易170亿元。
上交所的固定收益平台是中国交易所债券交易的主要平台,上交所目前计划将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和股票交易系统对接,解决目前两个交易系统的分割问题,进一步提高流动性。
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固定收益平台被称为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于今年1月12日正式启用,以代替原来的大宗交易系统。深交所首批在协议平台挂牌交易的产品为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去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其中明确提到“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这是1997年以来,商业银行将首次获准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这对改变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机构的单一性,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交易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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