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锡锌:最好的终止谣言的办法应该是尽快告诉民众真相
【背景】重庆市区三声巨响原因至今扑朔迷离。
据新华网报道,1月8日,重庆市区发出三声巨响,响声之大非同寻常,引起各界猜疑。第二天,《重庆时报》报道,重庆市政府表示未接到事故报告;地震局表示,没有震动记录;交通、爆破公司,表示不会是施工爆破;空管、消防、气象台都表示巨响与他们无关。
怀疑最大的“战机坠毁”之说随后也遭否认。1月11日,成都军区空军训练部门负责人表示,8日成空驻重庆飞行部队正常飞行训练,巨响与部队飞行安全无关,关于战机坠毁的说法更是毫无根据。
有人士猜测,此事涉及军事机密或国家机密,但是,过去,军方及时证实军机坠毁也不乏先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巨响之后,政府仅对各种谣言简单驳斥是不够的,应该积极、正面地给予信息发布,说明真相。如果没有积极履责,造成恶劣影响,应追究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王锡锌说,巨响发生以后,出现了一些谣传,政府也及时采取了一些行动,否认各种谣传。但是,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来看,这是远远不够的。当谣言、流言等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时,政府应该予以澄清。在这里,“澄清”必须是一种正面的、积极的信息发布,也就是说,它要有作为。
王锡锌强调,澄清谣言的方式和有效途径,不是简单地予以否认,不是对所谓的谣言进行简单的驳斥。“最好的终止谣言的办法,应该是尽快告诉民众真相。”但是,现在很多政府的“澄清”,往往是在事情出来以后,简单地说,“这是谣言,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这些简单的否认,在他看来,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来说,是不够的;另一方面,从实践中看,有时反而因为政府根本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会加重这些谣言。“如果说不是的话,那你告诉我,那三声巨响是什么,别让我们去猜。”
如果政府没有及时澄清信息,以致流言四起,在法律上,就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是政府在信息公开上的不作为,他认为。当出现流言时,与此相关的政府部门,比如说,重庆市新闻办,作为协调部门,它的确有义务责成相关部门去及时调查,给公众作出说明,这是它的法定职责。假如它不去这么做,导致流言越来越厉害,人心不稳,甚至引发一些事件,应当追究在此过程中负有职责的部门的领导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没有积极履责带来的责任。
王锡锌强调,在一般情形下,政府面对社会上出现一些谣言或流言时,应当及时澄清,进行澄清的方式应当是进行调查,发布事实信息,绝不是简单地加以否认。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一些敏感问题,果真涉及军事机密,那它肯定属于国家机密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确是被动的,任何国家在这些方面都是高度敏感的。当然,这方面也就没办法再去进一步探究。■
《财经》记者 姜海燕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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