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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会抗震救灾有限突破

《财经》记者 朱弢    [06-27 15:46]  

九家无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获得民政部批准,得以“补票上车”展开救灾募捐

  【《财经网》专稿/记者 朱弢】在汶川地震发生一个多月后,九家公募基金会获得民政部批准,拥有为抗震救灾开展募捐活动的权利。这意味着长久以来由中国红十字会、慈善会两大官办社团专属的救灾募捐领域,得以临时注入新鲜血液。
  据民政部网站公告,从6月19日至6月23日的短短四天中,民政部对九家公募基金会《关于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活动补办审批手续的申请》作出批复。这九家基金会分别是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按照中国现行慈善法律体系,基金会作为非政府组织形态之一,享有募捐权利。2004年修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分别授予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以公募和私募的权利。
  《财经》记者获知,受赠权、募捐权和救灾募捐权,堪称层级逐次上升的三种“慈善权”。相对于被动的受赠权,募捐权尤其是公募权,是更大的、更为主动的“慈善权”。而在现实操作中,作为非政府组织的基金会,尽管在法律上被明确授予募捐权,却因行政审批极其严格,至今数量寡薄。而在更高层级的救灾募捐权上,“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更是凤毛麟角。
  在以往多年的实践中,救灾募捐一直是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系统的专属领地。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号),更是再次强调了这两家官办社团的垄断地位。
  上述39号文件称,“没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以救灾名义开展募捐活动,应经民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已经开展募捐活动的公募基金会要及时到民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39号文件同时强调,“其他社会组织接收的捐赠款物,要及时移交民政部门或者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此前的5月30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在国务院新闻办会议上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针对汶川大地震合法的募捐渠道,主要就是民政部门、各级红十字会和慈善会。该部当时每日发布的募捐情况,亦只对这三个系统进行统计并公开。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告诉《财经》记者,时至今日,民政部从未公布哪些公募基金具有救灾宗旨,部分自认为没有的公募基金会此次主动向民政部提出了申请。
  事实上,尽管并不具有“救灾宗旨”,但包括上述九家公募基金会在内的多数公募基金会,皆在汶川地震发生后迅即展开了救灾募捐。
  其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于5月22日发出“温暖每一位灾区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劝募函,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残疾人捐助。
  由共青团中央主管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6月26日发布《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说明》。这份《说明》显示,截至2008年6月25日12时,该基金会共募集款物3242.98万元,其中价值2185.89万元的款物已被发往灾区。
  同属共青团中央主管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截至6月20日,已接受捐款1.85亿元,捐物269万元。
  如果按照现行法律,这些公募基金因为并不具有“救灾宗旨”,展开救灾募捐显然并不合法。
  继国务院办公厅的39号文件之后,6月9日,民政部亦发出公告,强调救灾募捐主体仅限于具备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并要求已展开募捐活动的不具备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必须到民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据此,九家基金会才得以在短短四日内“补票上车”。
  《财经》记者获知,上述九家公募基金会顺利获批,实属特事特办,其获得的救灾募捐权仅可用于汶川地震募捐。且这些公募基金均挂靠政府部门,为典型的“官办基金会”。
  而民政部审批的实际约束力如何,值得推敲。对“已展开募捐活动的不具备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如果没有通过审批,未有明确处理规定。针对目前公募基金会在此次大地震中的募捐情况,民政部亦未能向《财经》记者提供详细的数据。
  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募基金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作为公益机构,进行救灾募捐实为份内之事,提出抗震救灾募捐活动补办审批手续的申请,只是“上级要求这么做”。
  目前,其他民间募捐活动仍然受限。民政部6月9日的公告即提出,“其他社会组织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必须转交给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这一条款,实际遵循了国务院办公厅的39号文件之精神。
  实际上,正蓬勃兴起的民间募捐活动,已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民政部法制办处长吴明告诉记者,中国民间组织前景广阔,但由于相关法治环境不健全,民间组织发展受到诸多限制。吴明表示,在此次汶川地震中,民间组织表现活跃,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这可能是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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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川汶川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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