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商务部批复“原则同意”
【《财经网》综合报道】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76 ,下称中国玻纤)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巨石集团)获得商务部批准。
商务部在批复中表示“原则同意”。此外,中国玻纤已于今年2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收购事宜仍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后批准。
根据此前公布的换股方案,中国玻纤将以每股17.97元的价格,通过换股方式向除中国玻纤以外的巨石集团现有其他股东(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索瑞斯特、珍成国际)全面收购巨石集团。此次换股,巨石集团49%的股权作价为人民币31.8亿元,中国玻纤为此将新增股份17700.4万股。换股前,中国玻纤已经拥有巨石集团51%的股份,2007年其主要的收入和利润也来自于巨石集团。
中国玻纤是国内最大的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商,公司玻纤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浙江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作。巨石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玻纤生产企业,产能居亚洲第一。■
(《财经》实习记者 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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