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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督检可再生能源电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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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接入工程情况等十个项目,并在年底之前发布检查结论

  【《财经网》综合报道】从今天起,国家电监会将对全国电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后,国家电监会将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专项监管报告,并于今年底以前发布。
  电监会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包括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接入工程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情况、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等十项目内容。
  2006年,电监会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对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今后电网企业必须优先全额收购其上网电量。强制优先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等六种。其中,除大中型水力发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不必参与上网竞价,电网企业需优先收购并安排调度。
  但是,按照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高于一般火力发电的电价,而中国对终端电价又实行管制价格,电网企业往往不愿意承担这部分损失。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执行难度较大。电监会表示,检查活动的开展,将切实维护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财经》实习记者  张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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