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续汪洋主政重庆时的官员考核思路,经济发展仅占考核权重30%左右,不同地区不同考核办法,强调民意调查
【《财经网》专稿/记者 周琼】中共广东省委6月2日公布《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试行办法》),拟通过近百项指标,对省市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
这是汪洋就任广东省委书记后推动的首项大型改革。此前六个月,汪洋已完成“解放思想”宣传动员及对12个项目共370余项课题的调研。
《试行办法》此前已十易其稿,自今年3月底起就在各地党政官员及学界中广泛征求意见。有知情者告诉记者,汪洋到广东后面临的首个挑战就是干部选任,这也是其今后五年主政广东的关键所在。以汪洋自己的话来说,要“让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上、不会科学发展的人让、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下”。分析人士认为,《试行办法》可令主政者掌控用人主动权。
记者发现,《试行办法》延续了2006年5月汪洋主政重庆时推出的《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风格与思路,但更为细化。
《试行办法》共分九个章节51项条文。被考核对象分为三大类,一是地级以上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二是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是机关作风。其中,对省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三方面;对机关作风的考核,采取机关民主测评、下级评价和部门代表互评等方式;对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则进行定性评价。
《试行办法》将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划分为四个区域:都市发展区(广州、深圳两市)、优化发展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重点发展区(汕头、汕尾、惠州、江门、阳江、茂名、湛江、潮州、揭阳、云浮、肇庆、清远等12市)和生态发展区(韶关、河源、梅州三市)。
考核内容打破了过往以GDP为唯一导向的评价模式,在经济发展指标外,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三方面内容均设定了指标。根据各自定位的不同,经济发展指标在上述四个区的考核比重分别为30%、31%、33%及27%.
《试行办法》为四个区设置了44项考核指标。其中共同考核指标(即适用所有地区)23项,如GDP增速、社会安全指数、城乡住房困难户比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此外,还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设置了21项分类指标,如对都市发展区设置了“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指标,针对生态发展区设置了“产业转移园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例”指标等。这44项指标由统计、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供年度数量,汇总至设于省委组织部的省考评办进行打分。
《试行办法》对省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也分别设置了54项指标,由机关高层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获邀群众给班子及个人打分,其中民意调查部分,每份调查“参评人数不少于200人”。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系系主任倪星告诉记者,此前广东省对官员考核并无类似的系统性指标管理办法。之前的考核不外乎三种类型:官员晋升考核——由领导提名,组织部前去调查摸底;公务员考核——由公务员写年度自评报告,再根据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打分;单项考核——如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此外,在广州、湛江、深圳等地,曾实行过市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打分的考核办法,但从成效上看,基本流于形式。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在细读了《试行办法》后表示,该办法将大大改变以往单纯以经济为导向的考评模式,为官员政绩认定增加新的导向。同时《试行办法》也将加强省委省政府对官员的行政控制能力,推动政府内部管理的理性化。但在当前的体制环境下,这仍然只是有限的进步。
他认为,在中国现有的官员绩效评价体制中,广东目前提出的《试行办法》在指标设定上已颇为精心,具有先进性,“但是,一方面给官员打分的人仍然是内部官员,没有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无法保证最后评价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它不像西方国家那样,事先确定本年度各方面的任务,拟定好施政目标,因此,最终的评定只能是比较而言的成绩。”至于民主测评及民意调查,“虽然有所创新,但仍然是虚的”。
他建议,有必要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官员考评机构。同时在民主测评及民意调查方面,要按统计学原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调查,而非仅仅找人座谈,请人在“满意”或“不满意”的栏目上划勾。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将于6月20日结束。“改动的余地不会太大。”一位政府官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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