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份曾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遭到否决
【《财经网》综合报道】5月20日,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56,下称长百集团)拟发行股票购买母公司资产的方案再次被中国证监会否决。
2007年12月,长百集团通过了重组议案,拟向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力集团)发行2.95亿股A股,购买高力集团的与百货商业开发与经营业务、汽车后市场开发与市场运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经过中介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18亿元。此次长百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定为每股6.17元。
高力集团现持有长百集团12.99%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如果此次重组方案通过,高力集团将持有长百集团3.2亿股,占其总股本的61.43%,成为其控股股东,因此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告,长百集团收购上述资产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和提升盈利能力。高力集团全资子公司也从事商业百货业务,与长百集团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此外,收购完成后,长百集团将获得1.4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建成后可形成14万平方米的百货零售面积。
方案再次被证监会否决后,长百集团将于5月30日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组。█
(《财经》实习记者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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