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灾后重建相当于是一笔意外的基础设施投资,其规模也许会远超京沪高铁或三峡。
为保证这笔投资化的有效果、有效率,不如就真正将其作为一笔项目投资来对待。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不妨采取市场化手段,比如成立灾后重建项目公司,资本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并发行中央财政担保的项目债券。
该公司作为总发包方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重建工作的原料供应方和建筑方。由于该公司没有现金收益,衡量公司运营绩效可以由政府、专业人士和公众组成的评审团体对重建工作予以评估,并根据结果折算成收益,以此对项目公司的成本收益进行衡量。
为更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效率,可以成立2-3家这样的公司,负责不同区域的重建工作,彼此之间还可以有比较。
货币政策作为总量政策,不宜做方向性调整,一刀切的做法后患无穷。财政政策应在这时发挥主要作用。
灾后重建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机构对巨额资金的使用负责。这个过程中重要的不仅是钱花得明白、而且要花得有效率、还要不对整体经济大环境造成颠覆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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