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别为哄抬交通客运费和成本油价
【《财经网》综合报道】日前,四川查处两起趁灾害之机,哄抬交通客运费和成本油价的违法案件。
5月19日,国务院发改委公布消息称,四川省广元市在5月16日、17日的突击检查中,对9辆擅自提高票价、拒载返乡乘客的违规客运车和出租车,处以2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并停业整顿3天。
发改委还称,四川眉山市仁寿县彰加镇加油站因擅自提高成品油销售价,被仁寿县物价局处以改正、恢复原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的处罚,通过广播电视台曝光。5月17日,群众举报该加油站从5月15日起抬高成本油销售价格;经仁寿县物价局等部门查证,该加油站获违法收入287.5万元。
据发改委消息,四川绵阳市在5月13日查处两起哄抬食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为稳定人心,确保灾区物价基本稳定,四川、甘肃等省从5月15日开始,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输、救灾物资等实行非常时期价格干预措施。■
(《财经》实习记者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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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查处两起哄抬价格行为
四川等对灾区食品和交通价格临时干预
四川汶川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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