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末,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率降至1.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3%
【《财经网》综合报道】央行5月14日发布2008年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央行报告称,2008年3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2%,比上年年末低1.3个百分点。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1.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3%,农村信用社为5.4%。
近几年,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从2004年月均4%左右的水平逐渐下降至2007年月均2.9%左右的水平。
“目前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率已相对不足。” 《财经》杂志经济学家陆磊评论道,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应对流动性风险的需要。从历史经验看,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率都在2%以上。目前16.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年来最高,商业银行的头寸显得不足。
央行报告认为,超额准备金率下降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中央银行流动性分析预测水平不断提高,公开市场操作在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和引导市场,利率预期方面的有效性逐渐增强;其次,商业银行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宽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大为提高;另外,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同城票据支付系统等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提高了支付清算效率。
与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持续下降相反,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持续提高。自2004年4月至今,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调整了18次,从7%提高至目前的16.5%。
陆磊认为不应再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且提高法定存款准金率的空间已经很小。目前16.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说明央行替商业银行储备的流动性比较充分,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释放。“目前正是时候,再不释放就晚了。”陆磊说。
他认为,汶川地震导致社会未来的融资需求压力增大,固定资产投资会出现突发性上涨,而银行目前还是主要的融资方式。“因是对原有基础设施的重建,出现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很低,是有效需求。”
央行报告指出,自2008年2月起,调整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计算方法,各项存款不再扣减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并对2008年1月和2007年12月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依据新规,2007年末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由此前的3.5%调整为3.3%。■
(《财经》记者 王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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