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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开违规减持解禁股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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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联减持冠福家用1.19%股份,深交所对其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财经网》综合报道】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仅半个月,深圳交易所即开出了其出台后的首张罚单。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恒联)因违规减持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月6日,深圳交易所决定对其公司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深交所日前在实时监控中发现,福建恒联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
  据资料显示,冠福家用(深圳交易所代码:002102)在中小企业板公开发行前,福建恒联即为其法人股股东。截至2008年一季度,福建恒联持有冠福家用524.93万股,自2008年1月2日起,这些股份全部解禁。
  深交所表示,福建恒联的减持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及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福建恒联的减持属于重大异常交易。
  因此,深交所决定,从2008年5月7日起至5月27日止,对福建恒联的公司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即禁止其证券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同时,深交所还将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5月6日,冠福家用收报13.10元,跌4.73%。5月7日开盘后继续下跌。■

  (《财经》记者 朱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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