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08:13]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
法院并认定陈家在海外巨款是非法所得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因涉嫌隐匿国际反洗钱组织公文、并泄露机密给陈水扁一案,12月4日中午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依“隐匿公文、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泄露机密消息”等罪,合并图利罪判刑有期徒刑十年、禠夺公权五年。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更进一步告发陈家人在海外移转庞大资金的行径,系属洗钱行为,形同认定陈家在海外的巨款是非法所得。法院并在检方起诉之外的范围,将本案中原属为“证人”身份的陈水扁夫妇、陈致中夫妇、提供陈家在美账户的前“资政”吴澧培,以及两位原“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官员等七人,分别以泄密、共同图利、共同洗钱及伪造文书等罪告发,移请检方侦办。
隐匿公文 泄露机密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在陈水扁任内,执掌“调查局”这个组织严密、层次井然的情报机关将近七年,深受陈水扁倚重。2006年,国际反洗钱组织艾格蒙向该局“洗钱防制中心”通报陈家人海外拥有秘账的公文,遭叶盛茂从下属手中径行拦阻、未依正常程序交付检方侦办,还两度将相关情资泄漏给陈水扁,以利其家人将海外巨款隐匿移转,阻碍检方展开调查。
案发之初,叶盛茂还一度辩称并未隐匿公文、已将其交予“检察总长”陈聪明,一度使检察、调查两系统陷入互相猜忌的气氛;尔后,叶盛茂才坦承说谎、以及指使下属将泄露的公文登录为“极机密”等级。
在审判过程中,叶盛茂自承当初自己是“基于职责所在”,顾虑情资一旦曝光会造成政局严重震荡,才相信陈水扁解释该款系用于“外交工作”的说法,陈水扁还向他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
对于叶盛茂的犯行,法官在判决书中称其“徇私以欺上瞒下,致失启动洗钱案侦查先机,不仅有愧职守,更严重戕害司法警察机关应独立超然的威信,违法乱纪莫此为甚”、“犯罪所生危害巨大,审理期间多次更改供词,至今未诚实面对司法、坦承犯行,显见毫无悔意”。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叶盛茂在2006年12月26日将有关情资泄露给陈水扁,陈水扁的儿媳黄睿靓在12月21日就着手向瑞士美林银行申请开立新户;自2007年起,陈家就将巨款由新加坡、英属泽西岛等地的旧账户,经多家纸上公司流转,试图切断艾格蒙组织的监控,最终流往瑞士。
陈家海外巨款系非法所得
从2006年到2007年,陈家的海外密账数额就从1600万美元增长到2100万美元,然而陈水扁法定薪俸每年不过新台币550万元(约合16万美元),且吴淑珍及陈致中夫妇亦无固定工作收入。
2004年陈水扁连任后,已无参加任何选举活动,该款理应非属政治献金或选举结余款。法院故认定“该资金系重大犯罪不法所得”。此外,陈家人在短短数月内不顾汇差及手续费损失,在自家亲属名下大幅搬挪款项,显然是为了逃避追查,法院遂认定此举属洗钱行为。
在叶盛茂案的办案过程中,法官曾以证人身份传唤陈水扁及其家族等人,陈水扁甚至曾与审判长李英豪就海外汇款的动机、背景和过程等细节,进行了长达约三小时的激烈攻防。当时外界就认为,法官届时判决的范围应不止于叶盛茂本人所涉之泄密、渎职与隐匿公文罪而已。
在12月4日的一审判决中,法官果然以检方侦查不完备,将原本未遭起诉的陈水扁等七人予以告发,并移请检方继续侦办。此一结果,也使目前检方特侦组仍在侦办中的“洗钱案”于尚未起诉前,先被承审叶盛茂案的台北地方法院给认定,有可能招致“诉外裁判”的争议。
此外,台湾法界人士认为,此次台北地方法院将泄密与隐匿公文合并为图利罪重判,与司法实务上“图利”的判例见解略有不同。因为台湾的图利公务员罪,多以实际财物利得而论,而此案中,叶盛茂的“图利”情节较为模糊。包括多位曾担任法官及检察官的人士认为,到二审、三审阶段,叶盛茂的刑责可能会只剩下隐匿公文及泄密罪,或者改以《贪污治罪条例》中“因执行职务,明知贪污有据之人员,不为举发者”的条款治罪。
今年65岁的叶盛茂,在聆听判决时两眼紧闭、双手微颤。虽已经多次向“调查局”同仁及社会道歉,但法官仍以犯行重大为由,驳回一切交保申请,在审判后将其直接押回台北看守所。对此,他的妻子难以接受地泣诉“台湾简直已经没有人权了”。
特侦组在行动
在陈水扁家族弊案向金融界延烧之际,台湾国泰金控、台新金控、及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在12月2日分别发出声明,澄清他们并未如媒体和“立委”所述,在“二次金融改革”中向陈家行贿数亿新台币以取得并购权。
11月28日,元大金控旗下元大证券董事、台北国贸大楼副董事长杜丽萍已向检方供称,当2006年9月“倒扁红衫军”气势正酣时,曾奉吴淑珍之命,用旅行箱将7.4亿新台币的现钞从国泰世华银行搬运到元大金控马氏的住宅中;2005年间,亦曾陪同元大高层用水果礼盒装了2亿新台币现钞进入官邸,希望当局不要干预元大证券并购复华金控的进程。
但吴淑珍迄今仍以“生命保证”绝无介入二次金改,亦无收受2亿新台币的贿款,只在2004年大选时收过元大马家的“政治献金”。而杜丽萍在向检方供称后隔日,竟被发现企图在座车中引废气自杀,所幸及时获救,震惊台湾社会。
12月4日,特侦组还传讯了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调查她与陈水扁家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被传讯的还有陈敏薰父亲陈重义、母亲陈王宝莲等六人。在2004年台湾开发金控公司经营权争夺过程中,台湾媒体即报道台湾中信集团少东辜仲莹与陈敏薰为夺得经营权,分别拜访吴淑珍寻求支持。而吴淑珍在接受电视专访时,也承认辜、陈两人曾去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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