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我国首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在重庆成立。
当地农村的宅基地、村落公共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在经过复垦整理并严格验收后,用地指标就可以经过该交易所交易,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财经网》专稿/记者
邓海】酝酿多时之后,被称为“中国首家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正式在12月4日挂牌成立。与此同时,全国首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拍卖,也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举行。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由重庆市政府注资5000万元,是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设计,农地交易所成立后,该交易所将与已有的重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合署办公。
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告诉《财经》记者,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的主要品种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而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表现形式是“地票”。
按照重庆市的设计,当地农村的宅基地、村落公共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在经过复垦整理并严格验收后,农村建设用地的“地票”就可以经过该交易所交易,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此外,该交易所还可交易“农业用地、林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区,重庆在全国首家挂牌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所,意义重大。希望重庆能够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把重庆农地交易所建设成立足西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农村土地交易大市场。
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称,重庆在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机构设计上,主要有两个层面的考虑。
首先,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组成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管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其次,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所,建立交易信息库,发布供求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交易事务。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管委员会将下设办公室,负责审查交易服务机构资质、核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指标等,并对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监督。
根据重庆农地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农村建设用地的“地票”交易,主要有两类:如果建设用地指标对应的土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买家在交易所竞价,直接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是,则需先买得上述指标,再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用和指标数量同等面积的土地。
在具体操作上,如果买卖的用地指标在城市规划范围外,其做法则更类似于现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做法”。
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在国土资源部门直接监管下,把农村宅基地等作为“拆旧复垦区”,与拟增加建设用地的“新建区”组成项目区,通过把拆旧复垦区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为耕地,然后在新建区划出相应的城市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
据重庆有关人士解释,进入农地交易所交易的农地指标,与现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不同在于:后者“拆旧复垦区和新建区的用地指标置换不能跨县”,而进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买卖“可以跨县”。
黄奇帆举例说,如果一个地方有农村建设用地500亩,把其复垦为耕地后,农民集体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出让指标凭证——“地票”。用地者以一定价格从农民手中购买了该“地票”,就可以获得等同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但黄奇帆强调,“地票”在落地时,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且征地要遵循现有法律程序。
黄奇帆表示,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只是一个交易平台。除了“地票”交易,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也可为重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服务。
黄奇帆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并没有对交易双方的资格作特别的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比如说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工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等用地单位,都可以是农村土地交易所的交易主体。
根据《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在收益分配环节,不同形式的农村土地交易,其收益按不同比例在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之间分配。其中,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交易的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此获得的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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