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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新增投资已下达474亿元

    [12-04 14:27]  

用于社会事业、自主创新、环保节能等投资计划已下达完毕

  【《财经网》综合报道】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12月4日,用于社会事业、自主创新、环保节能等多项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据此统计,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已安排474亿元。
  发改委称,用于社会事业的130亿元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将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工程的建设。目前各地正按要求开展备料、设计、招投标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截至11月28日,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农林水利项目的291亿元均已下达完毕,其中水利200亿元,林业生态36.5亿元,农业24.5亿元,农村沼气30亿元。发改委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同级农林水利部门于10日内安排到具体项目,并下达分解计划,确保2009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用于节能环保的2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也已经下达,投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涉及468个项目。发改委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在今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此外,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增16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支持西部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的2亿元新增投资,和用于粮油存储设施和烘干设备建设项目的10亿元投资也已全部下达。
  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发改委还强调要落实好配套资金、环评、用地、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及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其中,与中央10亿元粮油存储设施和烘干设备建设项目投资相配套的,企业和地方的投资已经落实,具备开工条件,能够在明年3月前形成工作量,这些项目能够带动社会投资18亿元。
  发改委称,中央投资支持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都是在建项目或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能够很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
  此外,发改委还要求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安排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在规划外安排新项目,禁止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并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信息。■

(《财经》实习记者 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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