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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福建省委常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职务
【《财经网》专稿/记者 沈乎】今年7月落马的福建省前省委常委陈少勇,近日被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11月2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列出第六次会议议程,第22项即为审议《关于罢免陈少勇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12月2日,人民网福州报道,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当天决定罢免陈少勇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据人民网报道,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因是“陈少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报道还称,此前福建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
陈少勇,1955年生,福建龙海人,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陈自1977年8月起在龙海一中担任教师,其后历任龙海县一中政治处副主任、团委副书记,龙溪团地委干部、学校部副部长,龙溪团地委副书记、龙溪团地委书记。1985年,升任福建团省委副书记,1987年任团省委书记。1992年,又自团省委下到地方,任莆田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市长,2002年5月调任宁德市委书记。2005年5月,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
今年6月中旬,陈少勇省委秘书长一职被摘掉,由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郑道溪接任;但彼时他仍保留省委常委一职。7月中旬,陈少勇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时任福建海关人事处处长的陈妻黄瑶茜也一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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