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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本轮辩论结果显示,在法定年龄应否延至65岁的问题上,群众各类诉求的重要性与差异性,值得决策部门缜密考量
【《财经网》专稿/记者 吴燕 实习记者 王悦威】近期,有关部门官员称,正在酝酿将男女各自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从2015年与2010年起,逐步延迟,最后统一至65岁。此言一出,社会各界当即反响激烈。前些年,该话题就曾被提出,后因舆论反对声浪较高,无果而终。此番重提,效果如何?
《财经网》本轮辩题——“法定退休年龄应否延至65岁?”,由读者albb发起并经《财经网》读者投票选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常凯等社保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财经网》特邀嘉宾参与了讨论。
辩论涉及:目前是否已到中国延迟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机?如何确定延迟的年限与实施节奏?面对不同“利益群体”提出的主张,如何综合各方意见?是否还有其他方式缓解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压力?诸多问题的提出,说明看似简单的退休年龄,实则涉及面既广且复杂。其中,如何填补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如何权衡养老与就业间的关系,成为本期辩论正反双方争论的两大焦点。
截至11月30日15点,即本轮辩论结束当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政策建议获26%的支持率;而反对者占比则高达74%。双方相差悬殊,说明至少《财经网》读者对此项政策的接纳程度仍较有限。其中,从困难群体的利益角度出发而产生的普遍质疑,成为反方的主要声音。虽不排除其中包含一定的感性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此结果反映出,在理论层面的讨论之外,广大群众各类实际诉求的重要性与差异性,在当前同样值得决策部门高度关注和缜密考量。辩论中,给予退休年龄制度一定的“弹性”,成为双方的一致建议。
政策初衷应否缘起养老金缺口?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是中国社会养老资金压力与日俱增的直接原因。因此,能否通过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成为本次讨论的出发点。
正方认为,随着养老保险规模逐步扩大、待遇支付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支出成刚性增长。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必然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无法抵御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冲击。因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延长就业时间和缴纳保险费的年限,增加基金收入;一方面还能缩短养老金的领取年限,减少保险基金的支出。
正方指出,延迟退休年龄其实对于年轻人有好处。细究养老金的来源能发现,这部分支出由未退休的人支付。归根结底,养老负担是年轻人的负担,而推迟退休可以为年轻人减负。否则,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年轻人需要要缴的养老金费会变得更高。
此外,随着生活质量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中国居民的平均寿命已有所提高。对“老龄”这一概念也应重新定义,为延迟退休年龄创造了客观条件。
反方则表示,延迟退休年龄只为在短期内缓解中国社会养老的资金压力,但忽视了根治养老保险基金的设计缺陷。其最核心的矛盾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与收益,是否能够满足老龄退休人口的社会保障,涉及了保险方案设计、投资组合搭配、资金管理,甚至配合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系统、财税系统以及国民收入等因素息息相关。如果没有配套的根本治理措施,仅仅用延缓偿还债务时间这种过渡方法,无法解决根本性问题。最终导致制度缺陷或许在“情况改善”的假象下继续维持数年,然后进一步恶化。
谈及解决方案,反方称,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问题上,扩面比推迟退休年龄更重要。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其保值增值能力来抚平旧账,实现持续增长。这将比延迟退休年龄的做法更接近问题的根源,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合理分权。
就业影响存疑
中国经济正经受着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拖累,如在此时延迟退休年龄,是否会使国内就业问题雪上加霜?——这正是反方不主张现在调整退休年龄的主要原因。反方表示,当前中小型出口企业大量倒闭、工人失业或收入水平降低、大学生就业形势也异常严峻。此时延长退休年龄实非明智之举,容易致使老年人挤占年轻人的就业机会,失业率提高,影响社会稳定;而且,就业和养老保险之间联系密切,如果没有了收入来源,养老从何谈起?
同时,反方也指出,当前很多发达国家延长退休年龄,多是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匮乏。目前中国的劳动力供应没有出现短缺,因此没有必要采取此类措施。
而对于“延迟退休年龄一定会导致失业率上升”的观点,正方表示怀疑,并指出就业和退休年龄之间没有线性关系。其理由是,现在就业已经市场化,工作岗位不可简单替代。新进入市场的就业者能否马上充实某个岗位,还在于其稀缺程度。有一些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在其从事的工作领域中,他们个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在退休后,仍有可能被企业通过其他方式重新聘用。实际上,改不改退休年龄,这部分人对劳动力市场的替代性已经发生了。不如延迟退休年龄,让他们继续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没有任何数据能说明,劳动力供给增加会提高失业率。长期来看,多出来的劳动力完全可以被市场吸收。因此,只要能将延迟退休年龄的措施分若干年调整,就不会对就业市场带来太大的冲击。
利益诉求迥异,呼吁制度“弹性”
反方指出,由于中国的退休人员结构复杂,不同劳动岗位的人对延长退休年龄有不同的支持力度,因此当前马上要实施推延退休年龄是行不通的。
由于中国的退休制度目前实行的是双轨制,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财政化,因此大多数待遇优厚的公务员可能愿意延长退休年龄;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则可能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他们靠专业上的优势获得报酬,退休后到哪里都一样“发挥余热”;然而,对企业职工而言,如果在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工作,或许愿意推迟退休年龄,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企业工作的,则可能希望早退休;而在下岗、失业人员中,只要参加了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保险费的,都希望早点退休。
讨论中,反方对于下岗、失业职工等困难群体的关切度较高。较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大量“隐形退休”人员,或称“内退”职工。其工龄被“买断”,企业已将这些人从企业中除名。他们在失业保险期满后,只能靠打零工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勉强度日,惟一的希望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高于目前收入的养老金,使生活更加安定。如果在“隐形退休”现象还很普遍之时延迟退休年龄,对于这个庞大的人群来说,甚至整个社会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
正方则与反方的观点稍有出入,认为大多数人之所以反对,主要是退休年龄的推迟,会相对缩短劳动者退休后享受的年限,很多人觉得吃亏,所以不能接受。并且正方指出,针对延迟退休的反抗情绪,在国际上都是十分普遍的。
但同时正方也认可,各种就业类型的群体其利益取向不同,是政策施行阻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正方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办法,就是改革目前中国“法定标准、刚性退休”的退休制度,针对涉及延迟退休年龄的不同利益相关人,设计实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
如何提高“弹性”?正方的建议之一是确定一个法定标准。不是达到此标准年龄的劳动者就必须退休,而是规定,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份额较少——这样即使多领几年,其所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不增加;而对于推迟退休的劳动者,则可相对提高其养老金水平。如此便可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提高而养老金支出得到控制的效果,有助于解决各种需求。
另一种建议是,在“苦、脏、险、累”的行业,从业者退休年龄不一定要延长;而在稀缺的工种和岗位,可以延长,不做硬性的规定。
在以“弹性”克服制度“瓶颈”这一思路上,反方与正方达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同样提出退休年龄的确定要区别对待,反对不分行业、职业、性别、一律65岁的“一刀切”。反方建议,在不调整目前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吸收老职工,通过返聘或支持创业、引进顾问的方式,吸纳退休人员的经验。
不过,针对一些人提出“教师和技术人员可以延缓退休年龄”的观点,也有反方专家指出,这样做并非完全合适。因为当前知识更新的速度远快于从业技术人员的新老更替,在定岗定员的政策下,延迟其退休不利于知识更新与大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可见,有关具体“弹性退休制度”该如何设计与实施,仍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附:《财经网》本轮辩论特邀社会保障领域专家学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 何平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唐钧
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张恺悌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 常凯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杨燕绥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组成员 张翼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赵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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