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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通报,已处理有据可查的涉案人员60人,调查仍在继续
【《财经网》综合报道】备受关注的“封口费”事件,经过官方调查,日前取得新的进展。
11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记者“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收受“封口费”的四名记者、26名媒体工作人员、28名假记者,已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还有12名相关涉案人员尚在调查中,隐瞒事实、封锁消息的矿方负责人已被免职,31.93万元涉案金额绝大部分已经追回。
2008年9月20日,位于山西洪洞县堤村乡干河村的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死亡矿工一人。事故发生后,霍宝干河煤矿公司没有上报事故。9月25日晚,“闻风而来”的真假记者们在霍宝干河煤矿办公室领取“封口费”,多则几万元,少则几千元。42岁的《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将成群的“记者”领取“封口费”的场景拍摄下来,并于当晚将照片、文字整理后发布到互联网上,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随后,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省政府派出工作组督查处理此案。10月29日、30日山西省两次通报事件调查结果,公布了收取“封口费”的其中六家媒体名单,但并未通报全部涉案媒体名单和具体“封口费”金额。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2008年10月28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免去该矿党总支书记陈宏元的职务,解聘了李天智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已查实的收受“封口费”的四名记者为《现代消费导报》记者张军利、山西画报杂志社朔州记者站站长徐有、《山西科技报》副总编张士凯、《科学导报》记者牛建黎,已被分别给予了处理。
已查实的14名媒体相关责任人其所在单位是: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经济与法》、《现代消费导报》、
绿色中国杂志社驻山西办事处、《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映像杂志社、中国财富杂志社山西办事处、政府法制杂志社、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其中,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李娟平与假记者刘小兵合伙以收矿方宣传资料费方式收受3.95万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法制日报社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撤销山西记者站,责成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刘小兵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刘对敲诈一事供认不讳,李娟平正被警方追捕。
调查发现,有28名不法分子假冒电视台、报刊社、网站名义到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5.16万元,现公安等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侦查,依法进行打击。此外,还有六家媒体的12名工作人员涉案,但身份确定等情况复杂,有关部门正根据线索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工作。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山西省及全国各地开展一次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百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全面清理形形色色的新闻派出机构,整顿和撤销一批存在问题的媒体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联络处;制定和公布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采访规范,支持新闻记者的合法采访工作。■
(《财经》实习记者 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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