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11:03]

还建议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特别是ST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行为
【《财经网》综合报道】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的新变化,上交所拟从三方面着手对此进行规范,包括建议构建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评级制度。
11月20日,上海交易所发布了《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8):上市公司透明度与信息披露》(下称报告),提出六条措施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该报告提出,应从三方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首先,推进诚信建设,上市公司要坚持诚实守信,自觉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其次,加强监管力度,中国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第三,推进全社会参与,使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整体提高。
在具体措施上,该报告建议:积极推动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特别是ST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行为;制定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指引;构建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评级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统计,1996年至2007年受到中国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处罚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中,信息披露违规所占比重高达78%。■
(《财经》实习记者 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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