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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强调维护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财经网》综合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尤其是要把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之中,及时解决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农村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而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更是纪检监察的重中之重。《意见》不仅要求对农民直接补贴实行跟踪监督,还要检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监督资金投入多的项目、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防止和纠正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在抗灾救灾、救济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方面,要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促进款物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意见》一方面强调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包括督促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利益,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包括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等工作。
此外,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过重、在计划生育、建房、殡葬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意见》指出要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严格执行化解乡村债务有关规定,加大对农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
针对农村信访问题,《意见》强调,要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农民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意见》明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存在问题不解决、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财经》实习记者 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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