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13:55]

周正龙二审中仍坚称造假为其一人所为,安康中院以其“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明显的悔罪表现”,改判其缓刑,周正龙目前已重获自由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兰方】历时13个小时的庭审,11月17日晚,“华南虎照”事件的主角周正龙在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法院迎来了终审判决。
二审法院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周正龙因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其所得20000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判决书将在五日内下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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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拿着手写材料的周正龙被警察带入法庭。 |
周正龙于此前2008年9月27日,被陕西旬阳县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一审庭审中,周正龙表示认错,并独揽全责,称“华南虎照”造假完全是其一人所为,没有其他人参与。
一审判决后,舆论普遍质疑,尤其怀疑周正龙这样一个文化水平的农民能够独立制造震惊全国的骗局。此后,周正龙于10月8日正式提起上诉, 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舆论纷纷给予支持,并把二审视为厘清“华南虎照”真相的机会。
11月17日二审开庭当天,诸多过去虎照争议时站在周正龙对立面的“打虎派”人物也赶到陕西旬阳,力挺周正龙无罪。“打虎派”首领、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系统与进化植物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傅德志即认为,虎照根本就不是周正龙拍摄的,傅从植物学角度提出了“周老虎”没拍虎的十个证据,并全部制作成了演讲幻灯片,希望能作为证人在二审中出庭证明周正龙无罪。
但傅德志的“出庭作证”的申请,法院方面没有给任何答复。开庭后,周正龙的辩护律师,来自北京的顾玉树申请傅德志出庭作证也被当场驳回。
同时,法院还驳回了顾玉树律师在庭上提出的对虎照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顾玉树律师表示,周正龙自称其“独自”拍摄的照片中,老虎有瞳孔和尾巴的动作变化,一般专业摄影人都难拍出此等效果,重新鉴定后就能证明周正龙拍虎必然另有帮手。
与“打虎派”申请作证、重新鉴定等被驳回同步的是,周正龙在法庭上坚持认罪,和一审完全相同,周正龙把造假责任都揽到了自己一个人身上。为此,法庭上甚至出现作为当事人的周正龙坚决认罪,辩护律师却做无罪辩护的矛盾场面。
周正龙的“诚恳认错”让其辩护律师颇感无奈,以致在庭上提出要为周测谎。但该申请亦被驳回。
法庭上,周正龙对有关虎照拍摄的关键问题一概以“我不清楚”“我回答不到这个问题”等方式进行敷衍,但却两次无厘头的提出他希望能被判缓刑。
11月17日当晚7点多,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被传唤出庭作证。罗试图向法庭证明周正龙没有意图诈骗,但她的证词却三次被周正龙打断。周正龙毅然表示:“我就是为了钱才做这件事情的,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再胡作非为了。”
公诉机关,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在法庭最后辩论也主动提出,周正龙在二审过程中,从头至尾多次表示认罪,悔罪态度好,建议法庭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判处。
最终,安康中院终审判决认定: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有关政府部门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委托、安排周正龙拍摄假华南虎照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考虑到上诉人周正龙罪行较轻,当庭能够如实交待本案的基本事实,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明显的悔罪表现。因此,维持一审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决,但改为缓期三年执行。
《财经》记者获知,周正龙已于11月18日上午被释放回家,重获自由。长达13个月的“华南虎照”风波,也就此在司法程序上走向终结。
周正龙的辩护律师顾玉树告诉《财经》记者:“或许只有时间能够揭开虎照风波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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