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11:53]

议员曾就行使特权法会否有损香港营商环境和声誉各执一词
【《财经网》综合报道】香港立法会周三(11月12日)经过8小时的激烈辩论后,通过授权立法会调查小组,动用《权力及特权法》(下称特权法),传唤并查问官员及银行代表调查雷曼迷你债券事件。
香港本地媒体形容,这等于让香港银行家们在立法会质询前“脱光衣服”,解释出售雷曼债券的来龙去脉。
立法会是12日下午开始辩论这项动议,议员们就一旦行使特权法是否有损香港营商环境和声誉各执一词。
金融界议员身兼东亚银行(香港交易所代码:00023)主席的李国宝指出,立法会若引用特权法调查银行,将损害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且会延误中小投资者索取赔偿的程序。民主党议员张文光则反驳说,美国国会经常传召银行高层作证,但未见削弱美国金融中心地位。
当天晚上9时许,议员正式投票,结果以47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授权动用条例的动议。
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投票前,呼吁议员要事先考虑清楚,避免拖慢雷曼投资者的赔偿进度,也不要损及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投票后发表声明指,对投票结果表示失望,但承诺作出配合,发言人强调政府和公众一样有决心找出事件真相及吸取教训,亦致力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光誉对立法会通过引用特权法表示欢迎,形容这反映香港“有公义力量”。
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倒闭后,引发香港数千名在20家银行购买雷曼迷你债券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者向银行追讨赔偿,涉及金额超过100多亿港元。这些中小投资者控诉银行工作人员误导他们购买雷曼产品。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因此通过成立调查小组查明雷曼事件真相,并于11月12日通过这项授权动议。
根据《权力及特权法》,立法会如经过大会表决通过,便可行使权力及特权条例赋予的权限,传召任何人到立法会或委员会席前作证,或出示其所管有或控制的任何文据、簿册、纪录或文件,而传召对象可能包括银行高层及负责销售职员。
(《财经》驻香港实习记者 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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