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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郴州市委组织部长刘清江受审

《财经》记者 欧阳洪亮    [10-23 13:52]  

系郴州系列腐败案涉案主要官员之一,被控受贿400多万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欧阳洪亮】10月22日,郴州系列腐败案涉案主要官员之一,原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清江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出庭受审。

刘清江

  检察机关指控,刘清江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起诉书称,1995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刘清江利用其担任临武县人民政府县长、临武县委书记、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以及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及结算、开矿办证审批、矿权纠纷处理、项目审批、水电开发、干部任用和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400多万元。
  刘清江1949年12月出生,河南泌阳县人,大学文化,捕前系中共郴州市委副巡视员。2007年4月,刘清江与时任湖南省国资委主任的前郴州市长周政坤同时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刘清江与周政坤的同时“落马”系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牵出。
  周政坤、刘清江案发缘于郴州市国有企业玛瑙山矿争。玛瑙山矿位于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水塘村,初建于1965年,富产铁、锡、铅锌矿等矿藏,属国有矿山。早在2000年5月,水塘村村支书周化良组织50多农户集资80余万元,与玛瑙山矿签定了“开采承包合同”。但值开凿矿井400多米、刚刚见矿时,承包合同到期。
  2001年,水塘村民欲续约合同。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支持的珠海派安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派安公司)介入,该公司与玛瑙山矿签订了《水湖里磁铁锡铋矿区南段92-97线探矿合同》,不但获得玛瑙山黄金矿段的探矿权,还明确规定“在探矿期间,容许派安公司附采2.5万吨原矿(价值约500万元)作为探矿投资补偿”。
  同时介入该矿探采的企业中,还有市长周政坤支持一周姓老板,以及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支持的郴州宏达选冶有限公司。
  据办案机关人士称,为平息村民“闹事”,李大伦派其时主管工业的郴州市委常委刘清江逼迫水塘村村支书周化良就范,后者因“不予配合”而遭革职。其后,李大伦亲自出面,决定由上述三方权力支持的企业共同参与玛瑙山矿的探采。
  被革职的周化良受水塘村村民委托,从此逐级上访,最终引起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层重视,玛瑙山矿争中的众受贿官员就此进入纪检部门视线。
  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肇始于2005年郴州住房公积金案,第一个落马的官员为分管城建的副市长雷渊利,经雷渊利举报,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等核心人物相继“落马”,此案总计波及郴州党政干部158人。
  至刘清江案一审开庭,郴州市腐败系列案中,六名涉案的厅级官员已全部受审。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于2007年11月5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08年2月22日,原城建副市长雷渊利二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均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案分别于2007年4月12日、2008年4月23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原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郴州市长周政坤受贿案于今年7月1日在湖南省益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三案至今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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