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17:40]

以“保本付息”为诱饵,利率最高达10%;因对金额进行司法鉴定休庭,择日再审
【《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何娟】被光大证券“托管”两年后,天一证券非法吸存38.15亿余元一案开审。10月13日,天一证券原五名高管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15法庭开庭,其中个人涉及非法吸存金额最高达32.3亿余元。
根据《起诉书》,从2000年至2006年7月,天一证券以“保本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15亿余元。
2006年7月6日,经证监会批准,天一证券下属20家营业部和四家服务部由光大证券托管;公安机关随即对其全面展开调查。直到2008年2月,天一证券非法吸存案才从当地公安机关移交宁波海曙区检察院。
一位辩方律师向《财经》记者透露,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辩方一直认为在金额定性上存在争议,该案于2008年4月11日和6月27日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直至8月26日,由海曙区检察院正式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3日庭审中,五名高管的辩护律师联名要求对吸收存款金额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因此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五高管受审
《起诉书》显示,从2000年到2006年7月间,宁波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证券)、天一证券以《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投资国债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等多种形式与浙江省内外众多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及三方监管业务。
通过上述形式,天一证券与省内外573名个人和73家机构共签订合同1056份,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1516亿元。其中,通过委托理财吸收资金30.6767亿元,通过三方监管吸收7.4749亿元。
《起诉书》称,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明知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委托理财和三方监管业务为名,采取“保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38.1516亿元,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检察院还认为,很多人因自身存款不多,证券公司就鼓动亲戚朋友将钱投到自己名下,成为“拖拉机账户”。
天一证券涉案的五名高管都是当时在浙江证券界红极一时的人物。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是时任天一证券总经理的胡兴定,在任期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2.3亿余元。胡还曾担任象山县财税局科长、副局长、局长、书记,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另一位涉及1.863亿元非法吸存金额的天一证券董事长林益森,更是浙江省证券业的知名人士。1954年出生的林益森,历任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公室秘书、监察室副主任、金管处副处长、外管办主任、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处长,浙江证券董事长,浙江国信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等职。
其余几位高管,在林益森之前,长期担任宁波证券董事长的顾志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陈诚忠,以及在林益森离职后出任代理董事长的章小伟,分别被控涉嫌非法吸存公众存款6625万元,8425万元,以及5.96亿元。
起诉书称,五名被告属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直接负责人员,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任董事长在庭上各自推诿,第一任董事长顾志斌说,他在任时,天一证券理财业务才得以扩大,而且盈利能力很强,未带来任何损失;任期最长的林益森说,他上任时天一证券当时已获“委托理财”资格;林益森离职后,出任代理董事长的章小伟说,他当时已意识到该业务的风险,一笔都没有介入,而且自己也不负责经营。
辩方律师则称,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这一形式在证券业中比较普遍,是行业“潜规则”。上述说法,控方均不认可。
“托管”溯源
天一证券前身为宁波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开展所谓“保本付息”委托理财业务,终因在2002年开始的漫漫熊市中因炒股深套而案发。
1999年3月,宁波证券出台《宁波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采用向客户承诺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当时承诺的最高收益率为8%。这远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且又以“保本付息”为诱饵,确实吸引了一大批客户。
检察院认为,“保本付息”这一业务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证券公司无权向客户做出这一承诺。
为了掩盖,宁波证券一般与客户签订三份合同,主合同、补充协议和承诺书。在承诺书中,宁波证券才做出年利率8%的承诺。
2000年11月,宁波证券更名为天一证券,注册资本增至10.02亿元,由15家股东组成。天一证券成立后,其原有的资产委托业务和业务政策被承接延续下来。委托理财业务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公司向客户承诺的最高利益率上升至10%。
检察院认为,最高利率上升至10%的举动确实引来了不少投资者,宁波证券和天一证券利用高利益率吸引客户投资,转而将这笔钱投入股市,再用炒股获益的钱去支付高额利率。
2002年,中国股市逐步走入熊市,天一证券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2004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又加大了对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致使天一证券理财金额逐步压缩。
此后,为了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天一证券开始在账外开展三方监管业务。在双方进行委托理财的同时,有第三方介入充当监管人的角色。但据检察院调查,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天一证券的关联公司或者其他营业部。同时,公司仍不断吸收公众存款,用以支付先前客户的利率。
同时,“拖拉机账户”也越来越多,以至后来检察机关共查出了500多个投资账户,但一个账户并不仅仅代表一个人,大多数都是“拖拉机账户”,对于那些自身存款不多的客户,就鼓动亲朋好友齐加入,一个账户常常有数十人的存款。
2006年7月,天一证券不再能支撑“拆东补西”,遂成立了行政清理工作组。当年7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天一证券被光大证券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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