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17:20]

农村产权制度的突破,特别是承包权的流动为农民获得信贷增加抵押物提供了条件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方会磊】农村产权制度的突破将拓宽农村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道路。
10月1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在两方面推动小额信贷事业发展。其一是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置于越发突出的位置,政府将对于在农村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政策上给予鼓励;其二是农村产权制度的突破,特别是承包权的流动为农民获得信贷增加抵押物提供了条件。
“现在我们推行的小额信贷是信用放款的,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户会需要更大金额的贷款,这种情况下会要求有抵押物。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权可以做抵押的话,就会极大的解放农村的生产力,使农民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在15日召开的第四届微型创业奖颁奖仪式上,吴晓灵如是说。
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起初,小额信贷主要以项目形式推进,且带有明显的扶贫色彩,当时推动小额信贷事业的多为非政府组织;1999年,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开始介入小额信贷事业发展;而2005年,监管部门开始为“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立规。
目前开展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颇为驳杂,既包括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也包括大量的NGO、类政府组织等。吴晓灵认为,对于那些“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应该积极争取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从而解决融资难问题。
按照今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资金,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村镇银行能否解决农村金融问题?
专访中农办主任陈锡文
农村改革首推六大制度建设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
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
| 最新点评 | 热点文章 | 一周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