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17:20]

这一决定在9月中旬的保荐人内部培训中传达。理由是两类行股东数均超过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中规定的“200人”上限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方会磊】因为股东数普遍超标,证监会决定暂停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审核。
《财经》记者获知,囿于城商行、农商行股东人数与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仍存抵牾,证监会将暂停两类行上市审核工作。
证监会已将这一决定在9月中旬的保荐人内部培训中传达。暂停审核的理由是,上述两类行股东数均超过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中规定的“200人”上限。加之财政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证监会因此表示将暂停审核。
深受该决定影响的农商行包括张家港农商行。目前,张家港农商行已进入预审排队阶段。作为第一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农村商业银行,去年5月张家港农商行即开始接受东吴证券辅导。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张家港农商行内部人士表示,已获知今年将暂停农商行上市事宜。此外,同处江苏的常熟农商行自去年8月起开始接受中信建投的IPO辅导。
在城商行中,上海银行首当其冲深受影响。据悉,上海银行已开始进行上市筹备期的股东登记工作。该行属于银监会最早评定为二级的七家城商行之一。银监会内部人士介绍,去年上市的三家城商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都属于早先的七家良好城商行,剩余四家(上海银行、包商银行、杭州银行和天津银行)都具备上市实力。
对于城商行上市事宜,银监会态度一向明确,只要银行达到内部监管评级二级水平,且“符合相关条件,一律放行”。具体而言,银行需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和股权过于分散都不利于公司治理;筹备上市期间应做好股权登记、变更和转让工作,规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此外,银行各项监管指标都需达标,银行盈利应满足证监会有关要求。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城商行人士均表示,城商行股东人数超标与其形成历史相关。各家城商行大多是在合并重组区域内多家城信社基础上成立,尽管合并重组时即压缩了部分员工股东,但员工股东数仍颇为庞大,加之很多城商行历经多次重组、增资扩股,新进入的法人机构数量也不少,两者相加必然超过200人股东数。
农商行股东数超标与城商行成因相仿。农商行多脱胎于农信社,而农信社成立初期即是合作制,社员即股东,加之转身为农商行后,又有增资扩股行为,股东人数自然难以控制在200人以内。以张家港农商行而言,截至去年底,股东总数2281户。其中法人股13户,自然人股2268户,自然人股中员工股679户。
此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南充商行董事长黄光伟认为,考虑到历史因素以及城商行增资扩股、未来上市的现实因素,“200人股东”的红线应适当对应之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理顺法律关系。“新法主要是针对200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对于之前成立的城商行,如果已经完成增资扩股能否考虑豁免,如果还未完成增资扩股,应该考虑增资扩股的同时适当压缩员工股东。”
黄光伟人士建议,对于员工持股部分,可由城商行成立职工持股会进行统一,“至于不同员工的股份不一、激励程度不一,可一揽子交由职工持股会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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