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21:34]


9月27日上午,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南虎照”一案。
周正龙提交《上诉意见书》,授权家属为其委托辩护律师;如果有新证据出现,周正龙可望改判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罗洁祺】在一审中独自认罪的周正龙于10月8日通过看守所向陕西旬阳法院提交了《上诉意见书》,一度将悄然淡去的“华南虎事件”再起波澜。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被告人在二审中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新证据,依法可能获得改判。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顾玉树律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10月8日,周正龙通过看守所向旬阳法院提交了《上诉意见书》,表达了上诉的意见,并且授权妻子周大翠帮其委托二审辩护律师。
顾玉树告诉《财经》记者,周正龙是9月30日接到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10月10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所以,周正龙向法院表明了上诉意见,就可以依法启动二审程序。
顾玉树表示,他已经得到为周正龙进行二审辩护的合法授权。因为周正龙的《上诉意见书》明确委托罗大翠为其选择二审辩护律师,而现在他已经得到了罗大翠的委托。
顾玉树表示,这些天他一直在努力和旬阳看守所交涉,希望能会见周正龙商谈关于上诉的事情,但是直到今天仍无果。
周正龙作为“华南虎造假事件”的主角,于今年9月27日在陕西旬阳法院接受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在一审的过程中,周正龙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只说,“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尽管周正龙在庭审中多次选择了沉默,但还是指出:“他们(林业部门)实际上没到地方考察,我的认为,(主要责任)就是政府机关,他们有主要责任。”
不过,最后因“华南虎事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周正龙一人,其他行政官员都仅在此前被施以行政处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可以有三种处理结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就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改判或发回原审。
上述三种结果的发生都视乎周正龙在二审中是否提出对其有利的新证据,这将成为“华南虎事件”如何尘埃落定的关键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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