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21:19]

新华社称限行不能忽视四大前提;检察日报称限行措施缺失民主程序;人民网调查,93.1%网友认为私车限行应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
【《财经网》综合报道】北京将于10月11日开始的一项有关交通管理的新举措的合法性,连日来受到舆论的广泛质疑。
9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其中包括从2008年10月1日起,该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该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该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新华社首发文提出质疑
对于上述举措,新华社当天即发表新闻分析“北京限行、抑车不能忽视的‘四大前提’”,提出质疑。该文称,上述措施意味着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利用行政手段对机动车日常管理进行长达半年的大范围“强制干预”。虽然这一管理举措已经电闪雷鸣般公布,但今后一段时期内,公众对这项举措的讨论和质疑是不应回避的。
文章称,在奥运会结束前夕,围绕单双号限行举措应不应当长期实施,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已经纷纷建言献策。通过这场大讨论,人们得到的重要共识之一就是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现有私家车的长期限行要以法律为准绳,要有法律依据,要符合法律程序,这是任何一种针对私家车的限行政令能够长期存在的基础。
粗略计算,私家车每周少开一天,每月就少开四天,六个月少开约24天,这是当初购车的消费者绝没有估计到的。对此,北京市推出限行政策也有补偿手段,那就是对停驶的机动车减征一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但这种经济补偿并不意味着能够替代长期限行政令的合法性。业内已经有专家认为,对现有私家车用行政手段长期限行有侵犯私人财产权利的嫌疑。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还需要注意另外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家汽车产业政策中,鼓励汽车进入家庭的精神。作为中国私家车第一城,北京如果在今后对汽车消费采取严苛的限制手段,务必会使汽车产业拉动内需的作用大打折扣。目前,有未经证实的报道说北京未来拟严格控制新车牌照,如果真是这样,北京的汽车经销商要垮多少,北京的车市要萎缩多少,这都是城市管理者要站在全盘角度认真考量的。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需要注意的另一个前提是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人性化。在奥运会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布了部分车主可改单双号、残疾人驾车出行不受限制、夜间部分时段出行不受限制的人性化举措,这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微观发力点。同样,长达半年的每周少开一天车的限行举措,也需要这样的人性化的出发点。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我们尚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客观事实。发展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尤其是中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样是“鼓励轿车进入家庭”,应该利用政策手段鼓励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等结构调整此时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把“鼓励轿车进入家庭”与公交优先战略更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也成为考验政府部门的难题,很显然,答案恐怕不是长期限行这种行政手段。
检察日报称限行新举措应先问民意
对于北京市限行的新举措,检察日报也发表长篇评论认为,之前媒体上有关长期单双号限行可行性探讨,让市民对于停驶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让人意外之处在于:一项涉及数百万人利益的公共政策,竟然在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的情况下,在单双号限行结束仅仅一周之后就匆匆出台。
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反对限行私家车的声音占了上风。也许有人会说网上调查不可靠,但如果不否认这样的调查结果至少代表了一部分民意,那么,在这部分民意未充分表达之前就出台限行政策,在程序上是否正当?
人们感到最可怕的地方也正在于此———既然在北京,一纸通告可以每天让数十万辆车停驶,其他地方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既然一纸命令可以让你一周停驶一天,想让你一周停驶三天五天,想来也不会是多难的事儿。
之前的探讨中,无论赞成还是反对,所有人都在一点上有共识,那就是:最终的决策,必须在充分调研、论证,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之后作出,必须是民主程序的结果。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如果要限行,充分征求意见之后,一场唇枪舌剑的听证会是绕不开的程序。
然而,我们没有等来这场听证会,却等来限行的通告———让你停你就停,没得商量。
当一项决策没有考虑或者没有充分考虑民意的时候,部分人对它不满,就是很正常的事儿。此时,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而言,通过“讲理”,将他们的不满消解到最小限度,就是必须的管理智慧。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告诉我们:限行为什么是正当的、合法的。
限行通告写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如何如何,那么,请告诉我们:“有关规定”是哪条哪款?也请说明,每周停驶一天,而不是一周两天,或者一个月一天,背后有怎样的数据支撑?如果嫌放在通告中啰嗦,可以通过发布会的方式,让大伙心里也明白明白。遗憾的是,再有两天新政就要实行,却没有人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即使有关部门出来解释,对于限行合法性,也未必每个人都认可;对于用一个月养路费作为限行补偿,也未必人人满意。对于不认可、不满意的人来说,讨要说法途径的畅通,就至关重要。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对限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有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违反法律的审查权,有对各级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监督权。还有一条路可走:诉讼。如果北京车主认为限行侵犯了自己权益,或者对补偿不满,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讨要说法。在目前司法体制下,在地方法院诉地方政府,很难,希望北京能带个好头。
人民网调查:私车限行应提交人大审议
对于北京市限行新举措是否应提交人大审议、听证征询民意,还是理应由政府下令执行?就此问题,人民网进行了网上调查。
截至10月6日,共有6000余网友参加了网上投票。其中,93.1%的网友认为私车限行应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4.5%人认为这项决策应举行听证会通过后执行;仅有2.4%的网友认为限行可以由政府发布行政命令执行。
由此可见,即便人们都希望北京的空气清新起来,北京的交通顺畅起来,但面对限制私家车上路这样的决策,大多数人还是持审慎态度,觉得需要经由人大审议再决定是否可以执行。再次也应该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民意,通过后再执行。
人民网在评论这一调查结果时称,毕竟机动车一旦归个人所有,就成为私人财产,无论在什么社会什么法治下,个人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出台不久的《物权法》也明确阐释了这一点。限行虽然没有直接侵犯个人财产,但至少部分地剥夺了个人所有物的使用权。在奥运会期间,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为了更多人的出行利益,私家车主可以抱着做贡献的态度,支持各种限行措施。但要将限行常态化,单凭一纸行政命令,似乎很欠缺说服力。
退一步讲,无论有多少限制,北京的私家车数量无疑仍将持续增长,那么当这停驶的部分车辆挪出的空间又被新增车填满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只能迎来更多的限行。除了强迫私车停驶,就没有其他方法来还北京清风蓝天,给北京通畅的交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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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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