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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海外密账案 第四人被收押

《财经》记者 徐和谦    [10-07 08:15]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罪及泄密罪被收押,并将于10月8日与陈水扁当庭对质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10月6日,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罪及泄密罪案,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以公开方式开庭审理。
  叶盛茂出庭时虽否认犯罪,但合议庭在经过评议后,认为叶盛茂利用职权,将陈水扁家人疑涉洗钱的情资透露给陈水扁,可能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合议庭依其身涉重罪且有串证之虞,当庭裁定将叶盛茂收押。叶盛茂继创下台湾情治首长卸任后遭起诉的首例后,又成为第一个被收押禁见的原“调查局长”。
  合议庭并安排陈水扁与叶盛茂两人在10月8日当庭对质,就国际反洗钱组织公文的去向,以及叶盛茂获悉陈家成员疑涉洗钱的情资后,于两周内密集进入陈水扁官邸四次的疑情进行厘清。
  在6日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曾质问叶盛茂,“难道你不知道将公文交给陈水扁,将导致‘调查局’及特侦组侦查困难,并使陈家获得有形及无形的利益吗?”
  叶盛茂则回答称,他是基于“调查局长”的职责,必须履行将涉及“国家安全”有关或影响“国家安全”安定或重大危害突发事件的相关情资报告给“元首”的义务。
  审判长又问叶盛茂,是否为了保住官位才将公文拿给陈水扁?叶盛茂则当场否认。
  叶盛茂在答辩过程中,强调自己并未有隐匿公文及泄密的犯意,并称自2006年陈水扁家人爆发股市内线交易案后,“调查局’就已经陆续追查陈家相关账户,惟以岛内账户为主,而海外账户则因内容不具体并无追查。
  而此一辩解立即遭到当庭法官的驳斥。法官引述叶盛茂在“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两位下属的证词称,2008年1月,艾格蒙洗钱组织向台湾“调查局”通报时,陈家人在开曼群岛的洗钱账户资料已属明确罪证,且“调查局”也已经掌握了海内外有关线索。法官对叶盛茂说:“只有你们三个知道,那你不办,谁办?”
  6日到庭作证的原“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承办人邹求强表示,在2006年12月该局接获吴淑珍胞兄在泽西岛开立信托账户的情资后,叶盛茂就指示,“本案非常机密,不要让太多人知道”;而在他事后欲将案件签请检察机关立案侦办时,叶盛茂均表示,“此案已经交给检察总长陈聪明处理”。
  截至目前,陈水扁海外密账弊案中,已有涉嫌协助陈妻吴淑珍冒支“机要费”并汇往海外的陈家“账房”陈镇慧、涉嫌充当“白手套”替陈家收受企业贿款的蔡铭哲、曾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的亲信林德训、再加上执掌情报工作及犯罪侦查系统达七年的原“调查局长”叶盛茂等四人被收押。而曾在上周“预告”自己本周就会被收押的陈水扁,能否完成10月8日与叶盛茂的对质,以及是否真的被收押,已成为岛内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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