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008年第6期“宏盛科技出口骗局”一文中,第114页第二栏第四段“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谭晓风则被撤职调离”,应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谭小风现已离开上海,在北京总行任职”;第117页第三栏第二段“但最终由时任上海分行行长谭晓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拍板决定”,应为“但这一贷款获得了时任上海分行行长谭小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的支持,并最终通过审批”。 特此更正,并致歉。《财经网》相应文章已经做出修改。《财经》杂志编辑部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