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 16:54]

发展中国家基本药物供应紧张且价格偏高,中国公共部门的加价率在其他国家少见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刘京京】如何向国民提供可获得的基本药物,不仅是中国医改要攻克的难题,也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关注的项目。
9月4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差距问题工作组发布了一份关于“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的报告,其中指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药物供不应求,价格也大大超出国际参考价格,导致穷人买不起基本药物。报告呼吁,国家应取消对基本药物征税,并改变药物政策。
“千年发展目标”是联合国在2000年提出的一系列以2015年为最后期限的目标,其第八项是“制订促进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其中的具体目标之一就是“与制药公司合作,在发展中国家提供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其中,基本药物是指能满足人们卫生保健优先需求的药物。
联合国的这份最新报告指出,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清单,其中,86%的清单在过去五年得以更新。然而,公共部门(如公立医院)的药物供应普遍紧张。在提供了数据的发展中国家,公共部门的平均供应量仅为34.9%。在私营部门中,也有36.8%的供应商无法供应基本药物。报告分析,这与政府投入不足、采购高价产品、药品供应链效率低下有关。
发展中国家的基本药物价格之高也令人忧心,居民在公共部门、私营部门购买最低价格非专利药品所需的费用分别达到了国际参考价格的2.5倍和6.5倍。其中,国家政府的采购价格通常接近甚至低于国际价格,但由于产品在供应链中加价,且为了防止断货而高价进药,患者支出的药费高出许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保健行动此前进行的调查,中国公共部门提供的基本药物,消费价格比生产价格增加了24%—35%,私营部门则提高了11%—33%。在马来西亚,公共部门加价率为19%—46%;私营部门加价率为65%—149%。与其他提供数据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基本药物加价率相对较低;但中国公共部门的加价率比私营部门略高,却是其他国家少见的。
为保障基本药物的获得,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例如取消对药品征收关税和税收;更新国家药品政策与基本药物清单;制定基本药物的非专利药品替代政策;设法减少基本药物在贸易和分销中的加价;在国际上,应该鼓励制药公司采用差别定价做法,在发展中国家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增加发展中国家药品相关领域的研发资金等。
报告认为,这要求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以及不同的政府机构之间进行合作,还需要通过一个透明系统了解情况,以解决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其中,各类制药公司,从跨国公司、到非专利药品制造商和国内经销商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应该与它们加强伙伴关系,共同努力。
在中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被列为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组成部分。机构改革后的国家卫生部更设立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然而,由于医改方案迟迟没有出台,目前各个地方都在自己摸索相关的改革路径,社区医院基本药物的政府采购、零差价率销售成为其中热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卫生部、国家发改委也推出了18种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包装标价,统一配送”的尝试性措施。不过,这种种措施的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也受到了部分学者、企业界人士的质疑。
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9月3日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应该会作为医改方案的一部分推出。在此之前,“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的尝试仍将继续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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