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 10:43]

应尽早公开汶川地震震前资料,全面启动汶川地震预警问题研究
【《财经网》专稿/特约作者
钱钢】中国地震预警的现状是:地震预报水平虽领先各国,却仍处于“荆天棘地”的摸索前行时期;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应对灾害的社会素质,均亟待提高。
二十世纪,中国直接死于地震的人数高达五十万人以上,而美国在二十世纪七级以上地震总共二十次,总死亡人数一千三百八十人。中国别无选择,不能放弃地震预警。
在汶川地震后思考地震预警问题,笔者以为,下列诸点尤为重要:
一、彻底改革巨灾应急体制。政府在灾难预警中处于最关键位置,在现实条件制约下,政府肩负有限责任,但必当全力以赴。政府应向公众坦陈风险决策的难度,并明确说明对预警的承担。我国亟需建立常设紧急事务部门,统筹职能区分明确的灾害情报信息系统和减灾事务管理系统。1包括中国地震局在内的各级灾害情报系统,负责向此常设机构呈递特定灾种的预报。依据损失最小化原则,是否宣布预警,在什么范围、实施何种等级的预警,由此预警枢纽(必要时由政府首脑)决断。
二、给地震科学研究充分的学术自由。政府的责任归政府,科学的天职归科学。要让地震预报工作者免于恐惧,放手工作,向灾害情报系统大胆预报。地震预报队伍,既包括目前政府地震系统的地震工作者,也包括所有科研机构和民间潜心地震预报的人士。在科学尚在攻关的现实下,“虚报”和“漏报”均应免责。在政府支持地震预报同时,要探讨市场(保险业)和民间组织(包括非赢利基金)资助的可能。要重新审视文革时期的地震工作“群测群防”模式和防震抗震科普宣传模式,探讨在新的社会格局下,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地震观测的新方式。
三、增加震情信息开放度。全国和各省的地震活动背景、长期地震活动趋势、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应编成面向公众的通俗宣传品。中期预报意见,应在媒体向社会披露,通过政府部门、科学界各种非政府组织向公众进行防震科普宣传(包括辨识地震谣言)。在经济、文化较发达、同时存在地震危险的首都圈和沿海地区,此事宜早不宜迟。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送达政府后,如决定预警,应在特定范围、以特定方式传布。
四、减压。当前特别需要减压——政府给科学界减压,社会给政府和科学界减压。地震预警通过政府、科学界、社会三重不同角色的互动实现。政府、科学界和社会应密切沟通。全体社会成员同舟共济,宽容,务实,沉着面对巨灾威胁;理解预警需要成本,共担必要代价。在地震预警的困局面前,将急切的诉求,转为理性期待和积极参与。
五、建立预警过程的“复盘核查”制度。预警的决策结果必须允许失误,但预警的决策过程决不容存漏洞,事后必须检验,不要让决策的巨大难度,成为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的理由。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中国地震局正式展开汶川地震的科学总结与反思工作。这一总结和反思,必须容纳一切意见,特别是中国地震界学术异见人士的意见,真正做到民主和公正。反思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任何机构和阶层的专利。这一总结和反思,必须信守中国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承诺,向社会公开,接纳社会参与,让媒体充分报道。笔者呼吁,尽早公开没有任何理由视为“秘密”的汶川地震震前资料,全面启动汶川地震预警问题研究,化惨痛教训为公共治理的宝贵知识资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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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编:《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分论)页160、165,科学出版社,北京,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