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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行动盗版案上海开庭

《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09-05 09:08]  

被告马靖易等九人,被指控于2003年至2007年间,向境外出售赛门铁克等21家境外知名公司100多个品种的软件,非法经营额逾1048万美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由中国公安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联合行动破获的两起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该行动代号为“夏至”(Operation:Summer Solstice),始于2005年,旨在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跨国犯罪案件。
  2008年9月4日-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另一起案件也将于近日在深圳开庭。
  上海案件被起诉对象共九人,均被指控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此九人主要涉及对美国软件公司赛门铁克旗下杀毒软件诺顿的盗版光盘组织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其中,第一被告马靖易,原名马克培,过去长期在美国从事计算机硬件组装工作。2003年2月,他曾因为涉嫌销售盗版软件被美国纽约州东区法院签署逮捕令,但此时恰逢他回国过春节,逃过一劫。
  因为这次在美国案发,马克培无法再回美国,遂改名马靖易。而2006年上海经侦追查到马靖易,也正是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线索,即马靖易的原名“MAKEPEI”。
  2003年后,马靖易先后在上海成立了上海安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斯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思利电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盗版软件销售等有关业务。
  据《财经》记者了解,马靖易的盗版“生意”主要包含两项。其一为马靖易安排其雇员、即同案被告于亦凡、李晰、王晓东以及夏雷等人,通过搜索引擎、美国黄页网站以及自己公司网站宣传等方式,寻找美国电脑公司客户,低价销售诺顿的盗版软件。其中,于负责公司财务和人事等,后三人为销售人员。
  从操作流程来看,马在国内的公司并不直接参与盗版软件的生产运输,而是通过网络寻找到意向客户之后,会从其美国的合作伙伴泰(音)处购买软件,并直接在美国发货给客户,并利用UPS等快递公司的货到付款业务取得销售收入。
  简言之,泰是马靖易的上家。但是在上海经营不久之后,马就反过来成了泰的上家。
  回国后不久,马发现“在国内能买到2.5美元/片(含运输成本)的盗版光盘,而过去自己从泰处进货时光盘价格却高达5.5美元/片”,此种差价让马靖易窥到商机。随后,马与泰商定,马以3.5美元/片的价格给泰供货,这样每片光盘自己能够赚到1美元的差价。而对于马的公司自己在美国寻找到的客户,仍继续从泰处发货,泰参与分成。
  2003年下半年起,马通过其装潢公司下属陆一(同案被告),与一个在深圳从事个体计算机硬件销售的申海涛(同案被告)取得联系,由申为马联系光盘厂家生产盗版软件。而申的妻子王文琢也因在此过程中协助参与了盗版光盘的财务结算、运输等同案被诉。
  随后,申找到了在广东某正规光盘厂从事接单业务的张小青合作,由张联络光盘厂家,两人还共同伪造了光盘生产所必需的订单、版权证明等文件,提供给光盘厂家。
  在厂家生产完成后,把产品卖给张小青,张再转卖申氏夫妇,申再转卖给陆一,陆再转卖马靖易的公司。在这个长长的链条里,张、申、陆等人都是中间人,每个人都通过下家买入、卖给上家的方式获得利润。
  这起跨国犯罪得以实施的重要一步,则是这些盗版光盘产品如何顺利出境。根据马靖易及其雇员在法庭上的交待,最初光盘经上述多人之手后送至上海,通过陆一从事货运业务的朋友杨中坚,以空运的形式从上海出境。不过,某批货物2006年在上海机场被海关查后,出境方式有所调整,改为由申海涛等人直接安排由深圳送至香港,再以海运的方式送至美国。此外,还有十几盘盗版光盘所需母盘,是伪装在一捆小孩衣服里,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到美国。
  起诉书显示,2003年12月-2007年2月,马靖易伙同陆一,再由陆一纠集被告申海涛、张小青、王文琢等人,在深圳、广州和珠海等地组织生产盗版光盘共计44.2万片;生产盗版光盘的母盘共计45片以及包装彩页、条形码、菲林片等。
  据统计,2003年7月-2007年2月,马靖易指使于亦凡、李晰、王晓东以及夏雷等人,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以及陆一等人生产的盗版光盘总计67.7万片、母盘15片以及菲林片等非法经营额逾1048万美元。马靖易表示,自己当初专做针对美国市场的盗版软件,而不做就在身边的中国市场,即是希望钻跨国的空子:既因不“危害中国利益”而逃避中国警方的“关注”,也让美国警方鞭长莫及。不过,中国两国警方的联合行动,彻底摧毁了他的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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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行动
  这起盗版软件案之所以广为关注,缘于该案来自中国公安部和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联合“夏至”行动。至2007年7月,公安部通报,“夏至”行动,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成功破获两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犯罪案件。
  根据上海经侦的通报,上海案早在2006年就被警方掌握。2006年7月,上海警方与FBI探员在北京会面,交换了证据材料和线索,初步商定联合侦破方案。
  当年,美国方面各方所行动。美国海关曾截获了部分马靖易公司运送出境的盗版光盘。赛门铁克公司的律师也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并于2006年年底向加州法院起诉马氏下属公司,列举了马靖易夫妇以及其雇员李晰、王晓东等人侵犯该公司著作权的种种行为。最终,加州法院缺席判决,由马氏公司赔偿赛门铁克公司1100万美元。
  不过,对于马氏团伙的“收网”并未立即进行。2006年10月,FBI向中国公安部反映,他们在调查美国国内盗版犯罪集团的过程中发现广东省深圳市的王某、车某等人涉嫌大量生产、销售盗版软件,请求中方协助。于是,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也开始侦查行动。
  2007年7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海、深圳警方同时出击,打响“夏至行动”。 据公安部通报,在“夏至行动”中,两地公安机关共缉捕嫌疑人25名(其中包括四名FBI查找的嫌疑人),缴获盗版母碟22张,高品质盗版WindowsXP等软件光盘、真品证书等共计36万张(件),冻结、查封涉案资金、车辆、房产等价值6000余万元人民币,整批盗版软件零售价估计高达5亿美元。
  此外,根据FBI的通报,FBI在洛杉矶的分部也在夏至行动中执行了24次搜查,并且缴获大约200万美元的盗版软件以及冻结了价值超过70万美元的房产。
 
(FBI资料)盗版软件供应链
  以低价作为卖点在网络上作宣传,获得海外订单——购入/生产盗版软件——在香港注册公司——走私/货运盗版软件至香港——指示买家或美国批发商把钱打到香港、深圳或上海——从香港发货走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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