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19:17]


强化受益人直接收款,系列贷款管理办法有望年内颁行,“实付实贷”的操作性受到质疑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陈放 记者 温秀】银监会正草拟主旨为严防贷款挪用的“一揽子”管理办法。
作为《贷款通则》废止后完善贷款监管法规的举措,包括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在内的系列法规,在经历几轮征求意见之后,将有望于今年出台。
两大亮点
与之前《贷款通则》以及相关授信指引不同,新的系列贷款管理办法在建章立制中突出强调要严防贷款挪用。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银监会内部人士坦诚,目前商业银行发生的不良贷款中,“很大一部分应该归因于贷款的挪用”。一位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官员告诉《财经》记者,上述系列法规目前尚未进入立法程序,但起草过程由来已久。
“9月1日,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再次召集各家银行就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随着《贷款通则》废止工作步入最后审查程序,新的贷款管理办法出台时间渐行渐进。”知情人士介绍说,新的系列贷款管理办法,将按照受益人直接收款原则改革贷款支付方式,强化贷款支付管理。
正是立足于严防贷款挪用,新的系列贷款管理办法在制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体现出“两大亮点”。其一,就是按照受益人直接收款的原则进行贷款支付。
举例而言,个人贷款中的住房按揭贷款和车贷,过去银行根据授信要求审查贷款客户各项文件,并对应相符后,即将贷款划入客户账户。但依据新的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在确认贷款客户各项申请文件符合贷款条款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划给最终收款人,如开发商或汽车经销商。
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的第二大亮点,是将施行“实付实贷”。所谓“实付实贷”,就是银行进行贷款授信时,将不再一次性进行资金划转,而是在授信总额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客户现实的信贷需求,分批分期进行授信。换言之,“实付实贷”对流向企业的信贷资金强化了监控。
“实付实贷”争议
尽管上述系列贷款管理办法经历了多轮意见征求,但目前出台时间表仍未明晰。“现在来看,未来出台的新办法,是否会保留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关键条款,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对有些条款有很大的争议。”上述人士称。
据知情人士介绍,针对“实付实贷”,各家银行提出了一些实际意见。
“‘实付实贷’首先对银行的授信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前银行只需要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件,加上现场调查后就会授信,如果按照‘实付实贷’,银行要更深入到企业内部的经营中去,甚至需要跟踪企业具体的业务进程。这对银行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该人士说。
另外,执行“实付实贷”也将会因授信时间错置产生利息损失。举例而言,过去银行若对企业授信1000万元,资金划账后银行即进行计息;但若依照“实付实贷”执行,银行分批分期发放的贷款,计息时间不同,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该如何弥补。“到底是由银行来为这笔损失买单,还是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由企业来支付,意见还没有统一。”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前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认为,“实付实贷”某种意义上更适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授信时,银行相对较为强势,依据‘实付实贷’去把控小企业贷款风险较为有效。但对于大企业,尤其是集团企业而言,中小银行相对弱势,难以将‘实付实贷’贯彻到底。”该人士如是说。
企业集团内部一般都设有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可强化对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过去,银行对企业集团授信后,资金最终会纳入集团‘资金池’进行管理,但如果依照受益人直接收款、“实付实贷”的原则,贷款应该直接划到受益人账户,而不应先进入‘资金池’,那么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结算中心等‘资金池’将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上述人士说。
并购贷款搁浅
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要出台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但据知情人士介绍,几轮征求意见稿中并未见到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之前的《贷款通则》严禁银行进行股本投资授信支持,各家银行也并无这方面的风险管理经验,短期内若开禁这项业务,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都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或许,有关办法的出台还要等待一段时间。”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上述系列贷款管理办法中,项目融资贷款管理办法讨论已较为充分,相对各方争议较小。新的项目融资贷款管理办法,考虑到项目风险,将允许银行通过对利率定价的形式来提高银行的收益,且项目盈利是还款的来源;为了保证项目融资贷款不挪作他用,资金监管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为了减少建设期风险,银行与企业将要求第三方施工单位出具保函,降低银行的授信风险。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银监会内部人士表示,征求意见过程中银监会充分听取了商业银行和相关企业的意见,而在立法伊始,银监会即明确加强银行贷款监管、严防贷款挪用的同时,也要兼顾避免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而受访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也表示,“尽管依据新办法的要求,银行相关部门工作量会加大,但严防贷款挪用,也有利于增强银行的风险管理,减少不良。对银行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新闻背景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是规范商业银行借贷行为的指南性规章。但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变迁,《贷款通则》与现实脱节的现象越发严重。2000年,人民银行即着手修改《贷款通则》。此后,银监会从人行系统分离,2004年人行与银监会曾联合发出《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但这一努力,终因修改幅度太大,且与银监会已颁布的各类风险指引相冲突而遭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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