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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暴利税争议尽显股改尴尬

《财经》记者 李箐    [09-03 15:44]  

“大小非”减持征收暴利税也许会稳定“大小非”,减少抛售,从而稳定市场,但这事实上也就证明了股改以高昂的代价最终未能实现“全流通”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箐】“大小非”减持一直是高悬在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近一段时期,大量的减持行为及随之带来的巨额利润,以及不断创造新低的股值,使得是否应对此征收“暴利税”的讨论再度白热化。
  9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琨提出应尽快建立规范的大宗交易平台和对“大小非”征收暴利税。关于后面这一提议,由于直接颠覆了“股权分置改革”宣称的成果,遭到了来自证监会人士的猛烈反驳,后者并在接受媒体的采访称,“坚决反对重提已经解决了的股权分置问题,再搞出两个分裂的市场,再重新进行‘二次股改’”。
  《财经》记者分别与李琨和中国证监会新闻处取得联系,双方都表示目前的表态是个人观点,李琨强调是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的政策倾向。
  对“大小非”是否征收暴利税的争论,其实早有讨论,一度还被认为是救市良方而广为传播。
  所谓“大小非”,是指股权分置改革后暂存的非流通股,其中,“小非”特指一股东持有占总股本5%以下非流通股的情况,一般限售期为股改后的12个月;“大非”特指一股东持有占总股本5%以上非流通股的情况,限售期一般为股改后的两年及以上。由于数量占据整个中国A股股票市场的60%以上,“大小非”的解禁被认为对A股股价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是目前市场跌势绵绵不休的因素之一。
  “对于‘大小非’暴利税的争论,会加剧‘大小非’的抛售速度,因此证监会才会如此坚决的表态,目的是安定市场信心。”一位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说。
  这位人士称,对“大小非”征收暴利税本应由税务机关提出,而现在由发改委研究员提出,表现出部委之间的矛盾。
  “证监会此前因为完成股改获得很高评价,现在股改的缺陷与不足逐渐体现,令其尴尬不已。”这位人士还表示,证监会对征收暴利税的心态相当矛盾。因为从结果上看,对“大小非”减持征收暴利税会稳定“大小非”,减少抛售,从而稳定市场,这是监管层乐于看到的;但由于这事实上也证明了股改以高昂的代价最终未能实现“全流通”,因此证监会自然难以接受。
  这位人士认为,对于“大小非”征收暴利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机构对此进行过详细的研究和测算,而法律上也存在空白,因此情绪化的言论是不利于市场发展的。
  为了减少“大小非”的减持对市场的冲击,中国证监会一直期望以“时间换空间”的办法解决,尽量扩大延伸“大小非”减持空间,从而减少大量一次性二级市场抛售,降低对股市的影响。
  2008年4月20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引入“大小非”大宗交易市场。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然而从4月20日至今,上证指数持续下跌。
  8月下旬,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这一消息并没有具体措施马上跟进,而在对未来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大小非”继续快速套现。
  “大小非”的减持对市场的冲击问题,客观上已经使得所谓“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荡然无存。近两日深沪两市不断下挫,9月3日沪指开盘急挫,跌至2267.14点,为2006年12月中旬以来的最低点。深成指也迅速探底至7409.59点,创下2007年2月中旬以来新低。
  今年沪指已经下跌56.73%,深成指下跌58.03%。■


附:大小非暴利税争议过程
  9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股票市场的问题主要是制度因素引起的,不是凭市场运行之力能够解决的,也不是仅仅靠投入资金所能“救”的。
  李琨的理由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小非”所持股权与二级市场上普通投资者的股权是不同质的:每股的含金量不同,股权内在价值的获得渠道不同,投资性质也有区别。
  李琨提出应区分股票性质,明确地将两类股票分为控股股权和普通股权。同时,分离交易平台。“大小非”所持控股权主要通过大宗交易股权平台流通,在这个系统中交易的股票是不能无条件地转入流通股市场 的。大宗股权交易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提供方便。
  李琨还提出,要通过征收暴利税搭建两类股票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转换流通渠道。“大小非”所持股份要进入二级流通市场,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就像高速公路要设收费关卡,暴利税就起到这样一个关卡的作用。征税可以提高“大小非”的减持成本,间接地缩小“大小非”所持股票与流通股在含金量上的差别。暴利税的税率原则上宜高不宜低,以让“大小非”感到减持不如分享红利划算为宜。此外,已经减持的,不论发生在何时均应悉数追缴,不留政策漏洞。
  对此言论,《第一财经日报》随即发表文章,称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对“大小非”的政策将坚持原有施政态度,不会因此改变。
  文章称,证监会人士表示,没必要对“大小非”开征暴利税,如果要开征,那么应当平等地对所有证券投资所得都要征税。“大小非”持有股权时间长,也承担了企业能否上市、能否盈利的风险,和其他流通股一样是平等的,而且国有大股东和其他类别的大股东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
  文章最后强调,证监会的态度是,坚决反对已经解决了的股权分置问题,再搞出两个分裂的市场,再重新进行“二次股改”,这等于颠覆股改成果。(本刊记者李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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