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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三定”后获更大话语权

《财经》实习记者 刘京京    [09-02 10:22]  

一些调整与此前公布的医改框架相吻合

  【《财经网》特稿/实习记者 刘京京】9月1日,卫生部公开印发《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卫生部“三定”方案),这一新的格局因医疗体制改革方案迟迟未决而备受关注。

突出“规则制定者”身份
  《财经》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在卫生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的职责共发生了九项调整,其中涉及“交权”的主要有五项,即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将进口涉水产品、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评价等一系列技术评估交给事业单位;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国家药监局。
  卫生部需要增加或强化的职责则是:将国家药监局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部;增加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卫生部的职责变化,有一部分与药监局相一致,即把具体的技术评估工作交给事业单位进行,自身则通过立法、制定政策、行政监督等手段来发挥职能。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标准与药品法典的制定权归卫生部所有,强化了卫生部作为“规则制定者”的身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及对医改至关重要的基本药物制度,也使得卫生部可以在国民卫生领域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并在医改中有更大的话语权,整合好医疗卫生与药物之间的关系。
  调整后的卫生部,其职责主要包括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等17项。

医改前奏
  根据“三定”方案,卫生部将设置15个机构,比原先增加了两个。其中办公厅、人事司、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司、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局、农村卫生管理司、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医政司、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保健局12个司局变化不大。
  原来的卫生监督局更名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将负担起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卫生行政执法的职责。
  新增加的两个司局分别是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和医疗服务监管司。前者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后者则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并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这一调整和去年底公布的“四梁八柱”的医改总体框架相吻合,分别对应于“四梁”当中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服务体系这两个“大梁”。
  医疗服务监管司的职能显然是从原来的医政司中分离出来的。在此之前,卫生部一向被称为医疗机构的“总院长”,其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工作也欠缺应有的力度。此次专门成立医疗机构的监管司局,而让医政司只负责拟定与医疗机构相关的政策、规范,便是为了强化卫生部的监督职能。不过,在专家看来,实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重点在于真正做到医疗机构的“管办分离”,赋予医疗机构独立法人的地位。否则,只是在卫生部门内进行司局的分拆,并不能真正发挥好卫生部的监督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卫生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87名,其中包括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3名。

食品安全多头监管依旧
  “三定”方案再次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许可监管的职责分工,即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药监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卫生部应该会同国家药监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
  以往,中国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一直存在“九龙治水”的乱象。而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仍然维持了分段监管的格局。同时,也强调了卫生部作为“综合协调者”的重要身份。然而,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仍然存在,新方案落实后,卫生部能否真正做到权责对应,将冲突转化为合力,真正协调好多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还有待《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出台以及时间的考验。
  此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安监总局)的“三定”方案,安监总局将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因此,在职业卫生的监管上,卫生部将负责起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草案,拟订职业卫生标准。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则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据专家预测,“三定”之后的卫生部,可能会在推进医改上做出更多的动作。在8月29日举行的“2008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即要求,全国卫生系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来,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并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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