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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灾给四川银行带来数百亿不良贷款

《财经》记者 李微敖    [08-28 19:52]  

银监局称年底前对灾前已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不予催收催缴、不罚息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微敖】四川地震给当地银行系统带来的余震依然未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张瑞怀向《财经》记者透露,因地震新增的不良贷款规模将达到“数百亿元”。不过,他表示,央行有能力消化这些资金。
  8月28日,四川省政府召开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第四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四川省银监局和央行成都分行就金融系统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川省银监局副局长王泽平介绍,“5·12”特大地震灾害给四川省银行业造成重大损害,全省银行受灾网点5497个,占总数的43.32%共,员工死亡135人,失踪或下落不明34人,受伤338人,预计损失超过70亿元。
  灾后,国有各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下半年向四川新增约622亿元贷款规模。截至8月26日,各银行机构共发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727.41亿元,授信或贷款承诺总额2650.42亿元。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央行成都分行副行长张瑞怀向《财经》记者透露,因地震造成的新增不良贷款为“数百亿元”,但他不愿透露具体数字。
  据悉,至7月末,四川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867亿元,比年初增加1451亿元,同比多增423亿元,增长20.32%。
  农业银行四川分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农行因震灾而来的不良贷款额为60亿元。这个数字与农行总行副行长张云在今年5月19日于相当新闻发布会上所预估的数字相吻合。
  关于贷款坏账的处理,四川各大银行表示,将按财政部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已经完全形成损失的呆账贷款,“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加快核销进度,在8月底前摸清基本情况,“年底前核销要有明显成效”。
  王泽平称,对灾前已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央行已明确要求,各银行及时做好展期安排,展期为六个月,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也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
  张瑞怀表示,通过国家相关金融部门和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努力,“有能力消化掉新增不良贷款,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会议资料显示,灾后银监会开辟了市场准入绿色通道,批准了上海银行、渤海银行、重庆银行进入四川筹建分行,批准雅安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雅安市商业银行,在川股份制银行达到13家,城市商业银行达到12家。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向二三级城市扩张,于重灾区绵阳设立支行,浦发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在都江堰筹建支行。汶川、青川、都江堰、什邡、绵竹、江油六个重灾县(市)纳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范围。
  据中国银监会公布资料显示,2007年末中国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6.1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9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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