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1日,贵州省瓮安三中初二女生李树芬被同班同学王娇约出游玩。晚8点,李、王及当地两个社会青年陈光权、刘言超步行至西门河大堰桥处闲谈。贵州公安厅通报称:李树芬在闲谈中说“跳河死了算了”,但被刘拉住。后在刘做俯卧撑时,李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
﹒6月22日零时27分,瓮安110指挥中心接到王娇报警。凌晨3时许,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岸。王、陈、刘三人被带回当地派出所,转至县公安刑侦大队做笔录后离开。当日瓮安县公安局尸检报告认定李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生争议。李树芬尸体停放西门河大堰桥桥墩一侧。。
﹒6月23日,李树芬父亲李秀华递交《急案侦破申请书》,对李树芬死因提出是否存在谋杀或过失杀人的怀疑,瓮安县刑侦大队口头回复,李是跳河自尽,不予刑事立案。
﹒6月25日,死者叔叔李秀忠与当地民警发生冲突。后被叫去县教育局训话。在离开教育局后被六个不明身份的人暴打。当日,黔南州公安局委派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对李树芬遗体进行第二次检验。
﹒6月27日,瓮安县公安局作出《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称“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
﹒6月28日早晨,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发送的《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称,李树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 限定李家于6月28日14时前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安葬。下午15时许,在大堰桥东侧围观李树芬遗体的数十人,列队前往县政府请愿。尾随队伍越来越大,约200人冲击县公安局、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行政大楼,上万群众围观。
﹒6月29日凌晨2时,防暴警察赶至瓮安,6.28严重打砸烧突发性事件得以平息。
﹒7月1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称,死者李树芬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
﹒7月2日上午11时20分,贵州省公安厅委托司法鉴定专家组再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检验。下午17时许,李树芬遗体在老家雷文村安葬。当晚10时,当地有关部门给死者家属送来3万元安葬费。
﹒7月3日,贵州省委召开关于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6﹒28”事件有“深层次原因”,瓮安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被免职。
﹒7月4日,贵州省委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称“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7月5日,贵州瓮安县“6·28”打砸烧事件专案组新闻发言人透露,截至7月4日17时,专案组共查获涉案人员116人,通过查获涉案人员的供述,排查出“6·28”专案涉案人员共计2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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