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后仍未完成整改事项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财经网》专稿/记者 范军利】股市疲软之际,中国证监会对再融资再度出手设限。6月25日晚,证监会下发27号公告,对2008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部署。根据公告,今年11月30日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此消息迅速被市场理解为“依法治市”“救市”措施之一。26日,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部分证券业人士表示,公司治理是股市健康发展的基石,此次公告为证监会正常的基础制度建设工作,与“救市”联系似嫌牵强。“如果这算是救市的话,证监会百分之六七十的正常工作都属于救市。”
6月3日以来,上证指数从3459点,下探至最低2729.71点,跌幅高达21.08%。恐慌气氛之下,“救市”声音再起。一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券商高管表示,市场应该以自己的方式寻找底部,通过非市场的方式拉升指数只会造成更强烈的下跌动力。“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救市。”
去年年初,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去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监会表示,对于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以及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以及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将不受理其股权激励申报材料”;并“对其再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专项治理活动一年后,证监会此次再发公告,对前述工作进行总结。公告称,通过2007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使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同时也暴露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如: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越位干涉而导致的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职责不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流于形式等。
就此问题,证监会在此次公告中列出专项治理时间表,即在2008年7月20日前,对截至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以董事会决议形式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另外,上市公司应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各地派出机构将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证监会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对承诺整改事项拒不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对公司及相关整改责任人处以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